來新加坡工作,他一拳打死同鄉 ,才被判坐牢10個月 !

死者潘德唐與妻子的結婚照。(檔案照)

不滿同鄉出言教訓朋友,還丟椅子砸到他頭破血流,28歲越南男子一氣之下,一拳打死同鄉,被判入獄10個月。

被告是28歲的阮東福(Nguyen Trong Phu),被控一項蓄意傷人控狀,指他在5月21日晚上7時到8時19分之間,在馬西嶺灣的工人宿舍附近,拳打33歲越南男子潘德唐(Phan Duc Thang)頭部一拳,導致他腦出血喪命。

死者生前在馬西嶺咖啡店當洗碗工,月入近千元,並育有兩名分別為12歲及10個月大的兒子。事發後,死者遺孀得到本地多名好心人捐助,獲得2萬多元善款,讓她能還清在家鄉的所有債務。

根據案情,被告則是在事發半年前,通過阿南認識死者,事發當天,被告與死者連同另外三名同鄉「阿南」、「阿豪」和「阿海」,一起在工人宿舍喝酒聊天。

當時死者喝得微醺,突然站了起來斥責阿南,為何不寄錢回家鄉,阿南也站了起來,而被告當時就坐在他們兩人之間。

說時遲那時快,死者一手拿起有鐵腳的塑膠椅子丟向阿南,不料卻意外砸中被告的頭,導致被告頭部流血。

這引起被告不滿,質問死者為何要丟椅子和罵阿南,隨後出了一記重拳,向死者頭部打去。

死者被打後,馬上暈倒地上,路過的醫務兵馬上幫忙死者做心肺復甦術,被告也從旁協助,直到救護車和警方到場。

辯方律師張奕渼求情時表示,被告是因為受到死者的刺激,衝動之下打了死者一拳,並且對自己的罪行感到很後悔,懇求法官輕判。

法官昨天判他坐牢10個月。(人名譯音)

死者被揮一拳倒地不起

一名友人撿起椅子後,被告突揮拳打在死者頭部,他表示自己當時用了7成力氣,死者頓時失去知覺,一聲「嗒」之後倒地。

接著,阿南到貨櫃門外的大路攔德士,被告死者抱著出來。

此時,正好有一名民防救護人員經過,他替死者做心肺復甦術,被告也嘗試以口人工呼吸法施以急救。

救護車到場時,死者已奄奄一息,送入院後醫生在當晚9時19分宣告他死亡。

驗屍報告顯示,死者頭部受到劇烈撞擊後,頭殼並沒有骨折,可是腦血管受損,導致創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喪命。

向代表律師鞠躬道謝

被告為養家來新,家有妻兒,下判後向律師鞠躬道謝。

被告的代表律師是刑事法律援助計劃(CLAS)義務律師張孌渼,她在求情時指出,被告為養家來新,家中有父母、12歲的弟弟、妻子和20個月大的孩子。

她也指出被告是在死者挑釁後一時衝動才會出手,並感到懺悔,在第一時間認罪,求法官判他坐牢6到9個月。法官斟酌後,判他坐牢10個月。

被告身高1米79公分,濃眉大眼、身材壯碩、他在法官下判後,被庭警帶走前向代表律師鞠躬道謝。

沒想到對方會死亡

受訪律師表示,被告一拳打死者,若能證明沒有意圖要造成對方死亡,控狀可獲修減。

律師李亞豐受訪時說,被告一拳打中死者,但或許只有意圖造成對方輕傷,沒想到對方會死亡。

李亞豐也說,死者先出手傷人,被告反擊造成意想不到的後果,控方相信是斟酌了情況,才會修改控狀。

「蓄意傷人可被判坐牢最高兩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他(被告)被判坐牢10個月,以相關條文來說已不輕。」

陳其玉律師表示,曾遇過有被告原被控蓄意重傷,之後獲改成蓄意傷人罪,最後罰款了事。

「相關案件的受害者沒有過世,控方或許考慮到被告認罪又肯配合警方調查,加上被告求情因素以及糾紛前因後果,而修改控狀。」

一拳打中頭部脆弱部位

控方表示,新加坡發生「一拳致死」的案件並不罕見,曾被控蓄意傷人的被告,刑罰介於6個月至9個月監禁。

控方陳詞指出,被告案發時喝酒,蓄意傷害死者,一拳打中頭部脆弱部位,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至少12個月。

控方說,被告行為導致死者死亡,讓死者家人失去親人,這心理創傷是無法彌補的。

頭部是人體脆弱部位,被告一拳打中死者頭部,導致死者頭部扭轉內出血,失去知覺後完全沒清醒過來,可見被告使用的力道不輕。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9/node1365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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