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2月2日開始,
新加坡陸路交通局允許乘客攜帶個人代步工具和摺疊腳踏車,
全天乘搭公共運輸,包括地鐵和巴士。
相較之前只能在非繁忙時段把代步工具帶上車的規定,顯然又前進了一步。
看來新加坡政府是在切實鼓勵大家公交出行,
要在「無車化」道路上堅定走下去啦!
所謂「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新加坡政府就秉持一貫的考慮周到特質,
出台了把電子代步工具帶上地鐵和巴士的系列規定。大家趕緊一起學起來
1)
只有長寬高分別不超過120*70*40厘米的代步工具,才被允許帶上車。
如果還不能確定的話,
各地鐵站內,都貼心置放了測試板,
只要把你的代步工具放上去比一下,就明白合不合規了。
2)
所有代步工具,在車子或地鐵上,必須全程摺疊;
如果是電動的,更要保證處於斷電狀態。
3)
如果車輪骯髒或者潮濕,
要遮蓋以免影響到其他乘客出行
(這可能是不少人要吐的槽點:立起來約有半人高的代步工具,
接觸地面的車輪不可能有多乾淨,進出總是對著人,為啥不設計成對著自己?!)
4)
代步工具中可能引起傷害的把手或腳踏板等突出部位,要儘量收縮。
目測合格
5)
在巴士上,因為空間有限,
任何時候只能帶一件代步工具上車,而且不允許放置在巴士的上層或樓梯處。
6)
攜帶代步工具進出地鐵站,
要使用超大閘口;乘搭地鐵時,要進第一和最後一節車廂。
7)
在地鐵或輕軌站以及巴士轉換站內,
乘客只能推行或手提代步工具,不得騎行。
當然還有一些比較軟性的規定,就得依靠乘客自覺啦,
比方說,如果車內太擁擠的話,
建議等待下一輛地鐵或者巴士;不能擋著車門、走道或者乘客。
當局考量宗旨
1)
公共運輸的安全性是首要考量,
攜帶代步工具的乘客必須為其做好自己的本分。
2)
在方便自己的同時,也儘量別給其他乘客添麻煩。
當然,如果發現代步工具的尺寸不對的話,
地鐵和巴士業者有權拒絕讓使用者帶它們上車;在更極端情況下,
如果乘客不聽勸告,或在站內使用個人代步工具,
很有可能被開罰單,罰款500元。
目前這個可攜帶個人代步工具全天上公共運輸工具的項目,
只在為期6個月的階段性試驗而已,
或許半年後根據試行情況,規矩有所調整,也說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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