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住公寓還是組屋,都時時刻刻要面對鄰里關係,有些鄰里關係和睦,也有些人因為鄰里關係而怒不可遏,甚至放火燒毀鄰居房屋。
昨天,新加坡黃埔惹蘭登德蘭一間組屋發生火災,43歲男子向鄰居要錢沒拿到,一氣之下放火燒毀鄰居房屋,警方感到現場,閃電破案,逮捕放火的男鄰居。
這場火災發生在黃埔惹蘭登德蘭第20座組屋內,屋主哈比瑪62歲,是一名清潔工,昨天一大早她出門去上班,中午到巴西立拜訪一位親戚。
下午1:20哈比瑪突然接到丈夫的來電,說是家裡著火了。聽完電話,哈比瑪急急忙忙趕回家,到家一看,屋子已經被燒的焦黑一片……
看到被燒毀的屋子,哈比瑪很納悶,她每次出門前都會把電源關掉,實在是想不通家裡為什麼突然著火了。
直到1個多小時以後,警察告知哈比瑪這是有人故意放火,萬萬沒想到,放火的人竟然是她多年的鄰居……(此時,估計哈比瑪當時心裡有一萬隻草泥馬在奔騰)
放火的男鄰居住在同座組屋的2樓,平時兩家人關係還不錯。
3天前,男鄰居突然來到哈比瑪家,向她的孫子要家裡的鑰匙,說是可以幫忙他們看家。因為交情還不錯,哈比瑪也沒多想,就把鑰匙給了他。
到了晚上,男鄰居又一次跑到哈比瑪家,向她要50新元買東西吃。畢竟誰家的錢都不是天上掉下來的,這麼直接找人家拿錢用,的確很難讓人接受,最終,在男鄰居的苦苦哀求下,哈比瑪還是給了他20新元。
本該是拿了人家錢,就應該感謝,但是令人沒想到的是,男鄰居借完錢的隔天早上不斷給哈比瑪打電話,說給的20新元太少。拿了錢還要打電話責備人家,也是世間少有...哈比瑪當時在上班,被這接二連三的無理電話惹煩了,於是大聲罵他,讓他不要再打電話來了。
很可能因此惹怒了男鄰居,他一氣之下,用之前拿到的房門鑰匙進到家裡放火。
目前,這麼放火的男鄰居已被警方逮捕,今早被控上法庭。
真是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給錢還討不到好,反被人放火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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