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中國男子轉租房間給 Freelance 妓女賣淫,每天接客七到八次,結果。。。

男子租下後港的組屋單位,再將房間出租給妓女,三個月內賺取7000元租金,被判坐牢一個月。

被告是42歲的中國籍男子馬如軍(項目主管),持有S准證(S Pass),他在知情的情況下出租房間給妓女賣淫,面對一項觸犯婦女憲章的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在去年12月21日租下後港中路的一個組屋單位,並在今年5月26日,將單位里的一間房間租給妓女鍾春燕(30歲)。

鍾春燕當時告訴被告她是妓女,需要找個地方做為「開工房」(指提供性服務的地方),被告答應把房間租給她,房租為每日100元,一個月後調至每個月2000元。

鍾春燕在今年5月28日至8月10日,在該房間賣淫,每天接客七到八次,總共付了700元的租金給被告。

初步調查顯示,鍾春燕在新加坡當「自由身」(freelance)妓女,並雇用網站管理員(webmaster),替她在網上打廣告。

宏茂橋警署警員在今年8月18日的掃蕩行動中,偵破了這起案件。

被告昨日在庭上求情時說,他家中還有妻女和年邁的父母,他只想儘快回國和家人團聚。

(人名譯音)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9/node136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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