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錢不成 掐死「乾媽」奪走首飾

新聞| 2016-11-22| 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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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為死者坎妮·萊米。右為被告瑪格斯瓦然,他在事發後潛逃出境,一周後回國被捕。(檔案照)

(新加坡22日訊)

妻子在柔佛買新房,男子為湊錢付定金,涉嫌上門找「乾媽」借錢不成,當場翻箱倒櫃取走價值1萬元(3.1萬令吉)的首飾,老婦出手阻止反被推倒,男子被指一手用枕頭悶臉,一手猛掐脖子,導致老婦脖子骨折斷氣。

新加坡《聯合晚報》報道,這起命案發生於2013年12月9日上午,地點是義順81街第875座組屋的一個二樓單位內;死者是62歲印族老婦坎妮·萊米。

49歲的新加坡籍男子馬蓋斯沃然被控誤殺罪,若罪成可被判終身監禁或坐牢長達20年,外加鞭刑。被告不認罪,案件今早在高庭開審。

控方在開庭陳詞中指出,案發前,被告替老婦的兒子打工,不時會參加老婦一家人的聚會,與老婦關係不錯。

老婦的兒子也告訴媒體,母親生前把被告視為兒子,被告則叫她「阿媽」。

被告找「乾媽」借錢

控方將引證指出,2013年12月,被告的妻子在馬來西亞柔佛買了一間新房子,被告為此得湊錢支付馬幣5000令吉的定金。他當時向妻子謊稱,準備向僱主借錢。

根據控方的立場,案發早上,住在柔佛的被告越過長堤,來新加坡找「乾媽」借錢,當時老婦獨自一人在家,

被告涉嫌開口向老婦借兩、三千新元,但老婦表示沒那麼多錢,接著去廚房廁所刷牙。

被告涉嫌趁機在組屋內翻箱倒櫃,並在主人房的衣櫃內找到一個盒子,裡頭的首飾估計總值約1萬新元。老婦見狀,馬上命令被告交出首飾盒,並說要撥電告訴兒子。

控方指被告這時候把老婦推倒在地,跨在她的身上,一手用枕頭悶住她的臉,一手猛掐她的脖子長達三、四分鐘。

被告過後涉嫌改用雙手悶臉長達六、七分鐘,直至老婦停止掙扎,然後帶著首飾盒逃出組屋單位。

法醫汪靜薇今早供證時指出,老婦的脖子與頭部多處有瘀傷,脖子部位的內部也骨折,死因是被人掐死。

逃去新山典當首飾

控方指被告逃走時用帽衣和手遮臉,避開組屋電眼,逃去新山典當首飾,換得2萬6300元令吉(約8500新元)的現金。

根據控方的開庭陳詞,被告犯案後穿上夾克,套上夾克衣的帽子遮住頭部,經過組屋底層的電眼時,趕緊用手遮臉。

被告涉嫌事後丟棄夾克,然後乘搭巴士回柔佛,並且到當店典當首飾,獲得2萬6300元令吉。

錢到手後,被告把當票撕掉,丟進垃圾桶。

女傭上門查看發現老婦斃命

親戚聯絡不上老婦,鄰居女傭在案發3個多小時上門查看,發現老婦臥倒房內,動也不動。

控方指出,案發後,女親戚因為聯絡不到老婦,於是請鄰居的女傭幫忙,過去老婦的住家查看。

約中午時分,女傭走進組屋單位,看見老婦動也不動地臥倒在主人房的地板上。半小時後,醫療人員抵達現場,發現老婦已斷氣和沒有脈搏。

控方將傳召29名證人供證。辯方的立場是,被告無意殺害老婦,被告應在刑罰較輕的刑事法典304(b)誤殺條文下被控,所面對的最高刑期是10年。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9/node1349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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