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歲的他因無知而販毒,22歲的他因覺悟而反毒,他的生命應該現在就結束嗎?
楊偉光,一名來自沙巴州22歲的年輕人,即將在新加坡面對死刑。
2007年6月13日,楊偉光在新加坡因運送47.27克海洛因而被捕。他被控觸犯新加坡《濫用毒品法令》第5(1)(a)條文,並在2009年1月7日被判死刑。他提出上訴,但是較後放棄上訴。
在問吊前4天,他的代表律師成功獲得暫緩執行令,並向法庭提出上訴。然而其上訴卻在2010年5月14日被駁回了。根據新加坡《憲法》,楊偉光有權力尋求總統的寬恕及特赦。
但在2010年5月9日,在楊偉光上訴判決和還未向新加坡總統寬恕前,法律部長山姆甘卻公開表示,不同意寬恕楊偉光。此舉已事先下判,侵犯了楊偉光的法律權力,也違反了寬恕程序和自然公正原則。
楊偉光的背景
三歲時父母離異,母親由此情緒抑鬱,多年後引發憂鬱症。他與兄弟姐妹自小分散於各親戚家,童年只知窮困與恐懼。10歲時離家,寄居於乾爹家,負責大部分的家務,就這樣未捱完小學六年級就輟學了。他開始打散工,洗車、派報紙、派傳單、廚房雜工等等都做過。17歲時為了賺更多錢為母親醫病,偉光離開山打根到吉隆坡工作,就在複雜的環境、缺乏教育與適當的引導下,他開始步入錯誤的旅途。
他於2007年遭毒梟誘騙運送47.27克海洛因而在新加坡被捕,過後被判處死刑。他被捕時未滿19歲,完全不知道販運毒品的刑罰是死刑。
然而故事並未因此結束……
在被監禁之後,偉光在機緣下接觸了佛法,由此徹悟了自己過去的錯誤,開始認真地求知、學佛,更開始在獄中輔導獄友。目前,他已立志將餘生投入於輔導獄友及警惕群眾有關於毒品的致命性危害。
他的遭遇坎坷,他大可以把自己的過錯歸咎於破碎的家庭,但是他認了所有的錯,選擇了原諒、理解一切與悔過。給父親的信中他說:「爸,我因為有你的因緣,我今天才有緣學佛,你和媽對我的恩得(德)真的很大,謝謝你們!」送給妹妹的生日卡上他說:「妹妹,妳的生日。我送,我的經歷給妳。我過去時,不接收(受)知 (智)者的教道(導),於今會失敗的緣(原)因,就是這樣的。」
他悔改與向善的心在給家人朋友的信中展露無遺。
他作出了選擇,我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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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光給家人及朋友的信(節錄)
「……在我心內已沒在意,因為這些事還沒發生前,在我心中從小開始最令我感傷心痛苦,難過,就是我媽媽,被人打,被人罵,被說。……但這一切的發生,以(已)是過去,我在此地學到認識到佛法才曉得這一切的是(事)情,是因為無知與無智的原故,又加上出生在這時代,有很多壓力,煩腦(惱)等不如意的業障果報。」
–4/11/2009給乾爹華叔的信
「媽媽(,)我坦白和您說(,)本來我在兩年前已是接受不到現實困境,所以應該是死了!在那時!但很幸運我遇到佛祖的學生!!救我!所以我才可以活到今天!!!我那時面對的現實困難問題,煩惱等等!真大又很痛苦,很痛苦,就發生這樣事時,佛祖的傳教的承受弟子(學生)教導我!救我!幫我!所以我能活多幾天是非常幸運!現在又有機會給您知道我的救命恩人!佛祖!還有佛祖的學生,還有善知識!!所以今此開始我們家人一起學習佛祖,好不好?」
— 3/12/2009給媽媽的信
「今能有機會再次寫信給您,真的很難得,因為那天我得知自己要面對死,且在三天後要上刑,今能寫信給您,很感奇辛(慶幸),我已開始要捨棄一切過去不好行為,今我已有新名,是法名南地利。」
— 1/2/2010給朋友的信
「….但這個人現在想改過所有一切的不好的習慣,不好的惡行為,他真的有心改過。我用一個比喻說他改過的心有多大,比喻一個人在森林走過看到一棵水果樹他貪心拿來吃,結果中毒了,因為水果樹有毒,在這個人中毒時很後悔吃了毒果,這個人的後悔心的心量到第一真心的心對嗎?姐姐如果妳是知道這個人中毒了(,)同時妳又知道怎樣醫好他的毒,那麼姐姐妳會不會醫呢?……這個真心改過的人我給機會他改過,妳認為我的做法是對的,或是錯的呢?」
— 12/09/2008給姐姐的信
「……他現在有三十左右,沒有家沒有車沒有錢沒有自由沒事業沒有老婆沒有兒女沒有女朋友沒有朋友沒有多少件衣服沒有見識沒有學問沒有真(正)確的思想沒有出過外國見過世面沒有媽媽的關心沒有爸爸的關心沒有兄弟姐妹的關心,這一個人就是什麼都沒有,但是他還有一個小小的希望……。」
— 給姐姐的信
遠離毒海,珍惜生命
(這是偉光給世人的勸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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