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MDB首名被告認罪 判入獄18個星期罰款2萬新元!

新聞| 2016-11-11| 檢舉

新加坡瑞意銀行前董事經理易有志涉及一馬發展有限公司(1MDB)案而被控4項罪名,易有志今日在庭上認罪,法庭宣判入獄18個星期及罰款2萬4000新元(約7萬4649令吉)。

值得一提的是,易有志是一馬弊案風波中首名被治罪的被告,庭上揭露,他在接受調查期間自願交出750萬元花紅。

易有志(57歲)從2010年開始擔任瑞意銀行(BSI)的董事經理,他上個月被控在2012年至2014年期間,犯下三項偽造文件罪及四項沒向當局舉報可疑交易的罪狀。

他在2012年11月20日,有理由相信四筆轉帳交易可疑,卻沒向當局舉報,包括於同月2日從Good Star公司轉給阿布扎科威特馬國投資公司的1億5300萬美元,以及同月5日把同筆款項從該公司轉入馬來西亞富商劉福平的戶頭。

同月7日,1億5000萬美元從劉福平戶頭轉到兒子劉特佐(Jho Low)戶頭。當天也有一筆1億1000萬美元從劉特佐的戶頭轉入Selune有限公司。

國家法院法官妮花瑪麗下判時說,易有志案發時是瑞意銀行的高層,但他在兩年期間為了可觀的利益而犯罪。法官也認為,銀行職員應該維護公眾對金融業的信心,而不是為了一己之私而向個人的貪念妥協。

不過與此同時,法官在制定刑罰時也考慮到易有志坦誠地接受自己的罪行,以及交出他收到的巨額花紅。

瑞意銀行(BSI Bank)前高級私人銀行職員Yak Yew Chee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9/node1337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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