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名電動滑板車騎士違規行駛 代步工具被沒收

新聞| 2016-11-08| 檢舉

電動滑板車的好日子到頭了?交通局」加強」取締行動開始!

陸路交通管理局加強取締行動,過去半年多來總共沒收了20部在公路上違例使用的電動滑板車。

此外,陸交局也定期展開稽查取締使用不合規格的個人代步工具的騎士,在今年首九個月共發出了1400多張罰單給電動腳踏車違例者。

陸交局發布文告說,自5月以來,當局已加緊取締行動,對付魯莽行駛的腳踏車騎士和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

共有20名電動滑板車騎士因為違規在公路上行駛,被當局沒收代步工具。

陸路交通管理局表示,當局在今年頭九個月,也對使用違規電動腳踏車的騎士,發出超過1400張警告信。

另外,860名腳踏車騎士、電動腳踏車騎士、以及其他個人出勤工具使用者,因為在人行步道和腳踏車道危險行駛而接到勸告信。

陸交局說,這些騎士中,大部分被發現高速行駛,他們的代步工具時速可高達70公里。

陸交局提醒所有騎士,任何時候都應安全騎行和遵守條例。當局將毫不猶豫對魯莽騎行、對他人造成安全隱憂的違例者採取行動。

除此之外,陸交局也和交通警察合作,管制電動腳踏車騎士在公路上的魯莽駕駛行為,例如逆向或沒戴頭盔行駛。

陸交局成立的執法小組,已經展開超過560次的執法行動。

根據公路交通法令,使用違規代步工具的初犯者,將面對罰款高達2千元,或監禁長達三個月。重犯者罰款將高達5000元,或坐牢長達半年。他們的違規代步工具也可能被沒收。

陸交局提醒所有騎士,任何時候都應安全騎行和遵守條例。當局將毫不猶豫對魯莽騎行、對他人造成安全隱憂的違例者採取行動。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9/node133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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