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新加坡註冊公司,有一條明文規定:SP/WP不可以做公司股東。反過來也是一樣,如果在一個外國人在一家公司做股東,那麼再去申請SP/WP准證一般是不被批准的。但是最近有種說法,人力部這一政策已經悄悄解禁。對此,天宇商務專門郵件諮詢了人力部,得到如下答覆:
▲來自人力部郵件回復
根據人力部的這個答覆,很明顯,只要在新加坡註冊的公司,SP/WP都可以作為少數股東出現,不管SP/WP准證是否與該公司掛鉤。順便提一下,EP、DP可以做公司股東,但不可參與公司運作。(除非EP是在此公司申請的)
除此之外,關於公司董事,MOM也有明確答覆:
1.除非是EP准證掛鉤公司,否則EP不可以做其他公司董事。(特殊情況可以寫信到MOM解釋)
▲來自人力部郵件回復
2.持SP/WP准證不可以在新加坡運營公司,這其中包括註冊為「個體戶」「董事」「合伙人」「秘書」,也就是說在註冊公司的時候,SP/WP就不可以做董事,也不可以做秘書。
3.DP不可以做公司董事,只能申請LOC信做公司雇員。
那麼,對於註冊公司,新加坡政府到底有什麼規定?
1.公司董事:新加坡公司的董事必須是高於18歲的自然人;公司的董事會可以由一名或多名董事組成,但必須至少包括一名本地董事(新加坡永久居民、新加坡公民、新加坡創業准證持有者)。董事主要負責管理公司。
2.公司股東:新加坡公司的股東組成無任何限制,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公司;公司法對外國人、外國公司在新加坡公司的持股比例沒有限制;公司自然人股東可以同時兼任公司董事一職。
3.商業秘書:新加坡公司須至少委任一位新加坡常駐居民(新加坡永久居民、新加坡公民、新加坡工作準證持有者)擔任公司的商業秘書一職;如公司只有一名董事,該董事不可同時兼任商業秘書。
1.新加坡公民(SC)或新加坡永久居民(PR):可直接註冊公司,如果只有一個人,也可同時擔任公司董事和股東,但必須委任一位秘書。
2.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外國人: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必需擔任董事,同時可以做股東,外國人也可做股東/董事。
3.單獨外國人需申請創業准證(Entrepass)/Employment Pass,通過後可以直接註冊公司。
4.新加坡工作準證對開公司的限制:
EP、DP可以做公司股東,但不可參與公司運作。(除非EP是在此公司申請的)
SP/WP不可以做董事,但是可以做少數股東。
1.確定公司以下資料:
a.公司名稱:新加坡公司名稱為英文,並且不接受中文名註冊,以PTE.LTD.(Private Limited)結尾。(註冊局www.acra.gov.sg可查詢名字是否可用)
b.公司地址:新加坡公司必須提供一個新加坡本地的註冊地址;公司的經營和聯絡地址可與註冊地址不同。
營業範圍:自2005年公司法修訂以後,除非公司章程對公司的營業範圍有所限制,新加坡公司可以從事所有合法的經營活動,但在註冊時需要選擇一項或者兩項公司的主營業務。
c.註冊資本:新加坡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從1新幣起,最高沒有上限,並且對於註冊資本的繳足無嚴格的時間期限;後期可自由增加註冊資本且不徵收印花稅。
2.資料確定後,公司股東和董事只有PR或公民的,可以直接在註冊局官網註冊(www.acra.gov.sg),或直接去註冊局找工作人員協助註冊,也可直接去會計公司註冊,一般會計公司有提供商務秘書以及掛名董事服務。如果公司有外國人擔任董事或股東,則需找會計公司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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