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駕司機不會駕駛豪華跑車,53歲商人為示範竟酒後開車,行駛約710米就碰到交警路障,被測出體內酒精含量超標一倍多。商人還有兩次醉駕前科,認罪後被判坐牢六周、罰款1萬元和吊銷執照八年。
據判詞,被告王金髮(譯音,Wang Kim Fatt,53歲)在今年3月10日晚約9時,到多美歌一帶蘇菲雅路(Sophia Road)的酒吧見朋友。
被告當天駕駛的豪華跑車是一款瑪莎拉蒂(Maserati)GranTurismo MC Stradale。
這款跑車的駕駛方式與普通轎車不同。其變速箱的設計如同F1跑車,沒有變速杆,而是使用換擋撥片。
當天晚上,被告將跑車停泊在酒吧對面的地下停車場,他喝了兩三杯啤酒,在晚上約11點駕車離開,行駛約710米就被交警攔下。
被告曾在1994年因酒後駕車,被罰款3500元、吊銷執照兩年。2006年,他又因開車時體內酒精含量超標被控,坐牢一周、罰款8000元和吊銷執照四年。
但代表律師在求情時說,被告吸取了兩次教訓,10年來並未重犯,即使只喝了一點酒,也會請代駕司機來開車。
代表律師也指出,被告這次會犯法,實在是因情況特殊。被告當晚和妻子一同出席好友的慶祝會,因為喝了酒,因此聯絡代駕司機來接送。
但由於跑車是新買的,代駕司機並不熟悉,被告因此決定示範一番。兩人一同坐在車內,從停車場駛入尼文路(Niven Road),左轉進入麥肯西路(Mackenzie Road),再右轉進入梅茵路(Mayne Road)。
代表律師稱,被告並不打算一路開車回義順住家,原本就有意停在梅茵路的停車位內,換代駕司機開車,卻不巧遇到了交警路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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