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做初一我做十五,大家 小心這個本地 agent (全紀錄)

Asen| 2016-10-09| 檢舉

網友租房奇事:

事情其實已經過去了一年,我們也採取了相應的投訴,

但是這個agent依然非常不專業,對我們的詢問也不理不採,

所以我決定你做初一我做十五,把你發上來好讓其他網友不要遭遇到我們的狀況。



事情經過:

我們是找一整件HDB打算想租2年,

因為我們都是馬來西亞人所以根據HDB規定是可以租到兩年的。

我們在propertyguru上找到我們現在住的這間3+1式,

那個代表租戶的agent就是這個人。

PS:因為隱私問題,在這邊就不完全公布agent資料

一開始我們就表明要找兩年的租約,他也一口答應。

在簽約之前,他的態度還算不錯,

就是那種跟你裝熟友善的。誰知道要簽約那天晚上,

他給我們的約是「只有一年」。

我們問他說不是要兩年約嗎?

他的回答是現在HDB規定所有人只能租到1.5年。

我們很疑惑因為跟我們在HDB網上看到的條規不一樣,

外國人(非馬來西亞人)一個約最長1.5年,

馬來西亞人可以最長租到3年。

所以我們要求2年是合理的, 為什麼簽約的時候只簽一年?

當時因為我們急著要租房,所以就勉強簽了(事後證明是一個錯誤)。



事後我們擔心這個合約有問題,於是當屋主簽名後,

我們要求這名agent把原版的合約交給我們,見面時間隨他定。

沒想到他收了我們的agent commission之後,態度180度轉變,

他說他給我們影本的就行了,基於保護我們的立場,

我們堅決要他把正本給我們。

結果他大發脾氣,

說我們在浪費他的時間,它的時間很寶貴要見其他客戶等等。

我們說,你可以找一個你方便的時間,方便的地點,我們儘量配合,

哪有agent這樣對待客戶的,你收了錢就不用做事了嗎?

我們也儘量配合你的時間,你憑什麼對客戶吼叫?

就這樣在電話上吵了大概15分鐘,加上簡訊里一些情緒化的字眼,

我們決定去他的公司投訴,然後去CEA投訴這個agent。

事實證明,幸好我們去CEA投訴他,

才發現他給我們的合約上,居然還出現了非常不專業的錯誤。



結尾:

經過了這一年租約,我們決定不要跟這個agent續約,

因為他的專業態度有很大的問題,並且作為一個服務業者,

他對自己的客戶吼叫是絕對不被容許的。

你有看過員工對老闆吼叫的嗎?

我們外國人雖然在新加坡是弱勢,很多租房的合約都對租客不利,

但是這些年來大量的非本地居民讓很多原本沒有一技之長的本地人因為出租房子/房間

而得到額外收入甚至靠專賣HDB致富,

許多本來沒有什麼專業能力的人

因為房地產的蓬勃發展成為了agent來分一杯羹,

而我們這些「外勞」永遠要跟奇葩屋主,

垃圾agent周旋對抗,遇到了不好的事大部分也是息事寧人。



現在房地產業開始放緩,這些agent也開始應該受到篩選了,

我們作為消費者不能讓劣幣驅逐良幣,

要讓這些沒有專業能力及態度的agent在這個市場無法生存,

我們原本的權益才能受到應當的保護。

以下是CEA回復給我們的正式報告,

說明了我們的投訴是有憑有據而不是要黑這個agent。

雖然不知道對該agent有無阻嚇力,至少我做了我能做的事。

7月8日更新

這個中介又有新的招數,現在他無視我們的照片證據,

強行要用我們的定金去更換屋子「損壞」的物品。



搬進去之前,我們有察覺廁所的鏡子因為背後反射鍍膜脫落的關係,

顯得髒還有斑點,但是鏡子本身是良好沒有破裂的。

所以對於我們來說,

鏡子沒有更換的必要而且也不算是人為損壞,就只是老舊而已。

我們沒有特別針對鏡子拍照,因為覺得這個應該沒有問題。



萬萬沒有想到,現在搬出來之後,中介跟我們說鏡子必須要換新的!

我說我們沒有想過髒就是等於「損壞到無法使用而需要替換」的程度,

你不能隨便說說就來扣我們的訂金!

他反過來說,那我們有拍照證明搬進去的時候是這個樣子的嗎?

於是我就回他說:

「我們搬進去的時候根本不認為這個有到人為損壞的地步,所以沒有拍照啊!」

當下除了咒罵這個良心被狗吃的王八以外,

只能勉強同意買新的鏡子,因為我們的定金還被房東扣押著!

就在我們以為事情已經沒有希望的時候,我的房友突然想起,

我們之前來看房子的時候,有稍微看和拍了照片。

我馬上去翻以前的記錄,果然給我找到廁所鏡子的照片,

雖然不是很清晰,但是可以看得出是髒的。

主人房廁所鏡子,入住前:

可以看得出,對,是髒,但是這是在我們搬進去前就已經是這樣的情況了,

憑什麼不跟前房客追討,而來跟我們要?

而且我有憑有據,照片都給你看了,情況是這樣,

你憑什麼就這樣從我們的定金扣除?



如果新加坡的房客不團結起來,我們永遠是任人魚肉的一群,

因為CEA做的有限,中介也完全不怕被投訴,

那我們只能從網上知道這類無良中介,必須自己多加小心。



最近發生一件令我啼笑皆非的事,

這個agent錯把本應轉帳給房東的租金轉到我的帳戶,事情過了兩個月才發現

基於之前他對待我的態度,我只叫他跟銀行去協調,

我是不可能浪費一秒鐘在他身上這麼好心把錢主動轉回給他,

畢竟我也不可能確定錢真的就是他轉的。

我只能說這件事真是老天有眼,現世報,

你怎樣惡劣對待你的客戶,老天一定會原原本本地還給你!

原本以為跟這個agent就到此為止,想不到交鑰匙的時候,又引發了一些問題。



1. 打掃的問題:

合約上說明要保持清潔,

但是沒有註明「一定」要請打掃公司做。

我們花了一整個晚上把所有的污垢抹得抹,刷的刷,

最後agent說不夠清潔,要請打掃公司做。

現在我想很多垃圾房東和中介都開始從這些地方把房客的押金東扣西扣,

這是大趨勢,所以沒辦法,租房的就是低一等,就算了。



2. 人為的損壞:

他特別提到鏡子不幹凈,那天殺的鏡子不是髒,

是舊,背後的反光漆脫了,當初搬進去的時候我們沒有認為那個是「人為損壞」,

所以沒跟他講。結果現在搬出去的時候,

他說這算在我們頭上,要買新的,我們用這爛破鏡子一年了,

從來沒想過最後這種自然老舊會是人為的問題!

住進去的時候沒有跟我們講,搬出來的時候就一堆問題!



3. 帶人來看房子:

我合約要到期的時候,

這個agent開始安排新的房客來看房子,但是他只出現了一兩次,

之後有新客戶來,他根本沒出現了。有這樣的agent嗎?

自己不來就叫房客來看?

這算是什麼服務態度?

就這方面,CEA回答了我的疑惑:



結論就是:

1. 房客要保護好自己,搬進去住之前,一定要把「所有」的東西都拍照存證,

千萬不要以為會有代表房客的agent會站在你這一邊,

到頭來,所有的T&C都是站在房東那一邊,房客在法律上永遠只有被剝削的份。



2. 不管agent給你的印象有多好,永遠不要相信他們,

他們拿了你的佣金,基本上就沒有法律會強迫他們提供什麼服務了。

房客永遠要提自己著想,agent永遠是站在房東的一邊。



3. 如果你租的單位有很多家具,

千萬千萬要把所有的「自然」的還是「人為」的損壞拍照留證,

然後寄給agent當作一個證據。

如果不這樣做,

很有可能在你搬出去的時候,房東就可以用N種理由扣你的押金,

讓他們的家具免費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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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最大的問題就是喜歡息事寧人,在新加坡內就是白紙黑字法律最大,

所以消費者一定要學會為自己的權益爭取,該告的就去告,該投訴就去投訴,

絕對不能姑息這些濫竽充數的劣等agent ,他們得到太多投訴,

是會被取消執照的,到時候是他跪著求你不要再投訴他了,

你完全沒有必要忍氣吞聲。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9/node129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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