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查看附近電眼捕捉到的畫面,並在受害女郎的協助下鎖定涉案男子。(檔案照)
疑上網尋獵物,鎖定目標後找機會出擊,男子手持電擊槍,光天化日之下闖入馬里士他公寓,搶走女郎1750新元和1000人民幣,逍遙法外一個多月後在住家附近被捕。

這起利用電擊槍干案的事故,發生在8月24日下午3時左右,地點在馬里士他的惹蘭都順(Jalan Dusun)的一間公寓單位。受害者是28歲的女郎江錦香,她是公寓的住戶。
據了解,該公寓案發時設有保安措施,至於男子如何進入公寓則不得而知。
警方昨日發文告表示,女郎事後報警,警方跟著展開調查,調閱附近電眼捕捉到的畫面,並在受害女郎的協助下鎖定一名男子。
經過一個多月的追查,警方成功在前天,於菜市路逮捕了一名涉案的27歲華族男子。
落網男子是胡昌義,來自馬來西亞。他今早被控以足以致命的武器,也就是電擊器搶劫的罪名下被控上庭。

警方相信,被告涉及至少兩起類似案件,除了惹蘭都順的公寓,被告很可能跟發生在友諾士的搶劫案有關。在該起案子裡,干案者以相同手法搶人錢財。
據了解,被告干案前會通過網際網路尋找獵物,想辦法與受害女子結識後找伺機下手。後者在毫無防備的情況下,最終只能乖乖就範。
持械搶劫一旦罪名成立,嫌犯將面對至少兩年而最高十年的監禁,並鞭刑不少於12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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