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澎杉今天(29日)上午抵達國家法院。(照片:洪寶玲)

少年博客余澎杉。(照片:洪寶玲)
少年博客余澎杉今天(29日)被判坐牢六個星期和罰款2000元。17歲的他表示,不會就判決提出上訴。他將在下個月10日開始服刑。而由於余澎杉無法繳付2000元的罰款,他將以另外坐牢10天代替。
共面對八項控狀的余澎杉上個月已對其中五項指控認罪,並在昨天(28日)承認剩餘三項控狀。原本對所有八項指控都不認罪的他,先是在8月23日突然改變初衷,對兩項沒有遵照指示到警局報到的指控認罪。隔天,他又承認另外三項冒犯基督徒和回教徒的控狀。到了昨天,他再就三項控狀指他在網上上載一張照片和兩個視頻,意圖冒犯回教徒的控狀認罪。
控方今天在國家法院要求法官判處余澎杉監禁六個星期和罰款2000元。這主要是為了起到阻懾作用,因為侵犯種族與宗教的言論只會對新加坡的種族與宗教和諧帶來有害的影響,尤其是在目前脆弱的全球安全環境底下。控方也指出,被告是重犯,他在去年被定罪後,五個月內三次再犯錯,顯示對方無視法律。
控方補充,雖然被告的年紀小,但他並不是不成熟,他完全明白自己的行為所會帶來的後果。從他的影片充滿強烈的語言,並且充斥著侮辱基督教和回教信仰的評論,就很容易能夠證明這一點。因此控方籲請法官在下判時,應該傳達一個明確的信息,那就是抨擊我國種族與宗教的行為是不會被容忍的。
余澎杉的律師則表示,被告對於自己的行為極為懊悔,並且指出,他在所發布的影片中比較在乎戲劇張力,而不是內容。律師也說,余澎杉承認自己在影片和貼文中所使用的語言顯示他的「膚淺」,而被告已經明白它們的敏感度。不過,律師指出,余澎杉只有17歲,雖然不能夠說是不成熟,但他還有很多需要學習的地方。他也保證未來不會再犯。因此,律師請求法官判處余澎杉坐牢四個星期和罰款1000元。
法官下判時表示,余澎杉不是第一次犯罪,他的心智能力也不缺,能夠分辨好壞,而對方好幾次冒犯基督徒和回教徒。由於案件涉及公共利益,法庭必須傳達這類行為不能夠被縱容的信息。
在法官下判後,余澎杉的律師表示,被告需要時間處理私人與財務事務,因此向法官申請延遲服刑。法官批准有關申請,余澎杉獲准在10月13日開始服刑。針對2000元的罰款,余澎杉的律師在答覆《8頻道新聞》的詢問時證實,余澎杉無法支付這筆金額,而他的父母也拒絕幫他還,因此,被告將以坐牢10天代替。
余澎杉在法庭下判後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不會對判決進行上訴。他也再次對自己的行為表示非常懊悔。當被問及服完刑之後的打算,余澎杉說:「我其實不知道,還得看。不,我應該不會回學校。我對影片還有很多點子,或許創意能夠支撐我,或許會從事獨立作業,那應該會很有趣。」至於是否有計劃離開新加坡,余澎杉說:「我不知道,我還沒有想過,我們還得看。」
余澎杉今天(29日)上午抵達國家法院。
案件背景:
余澎杉在今年4月17日上傳的照片顯示,他用布纏繞著頭、左手拿著一本可蘭經、另一隻手則做出不雅手勢。余澎杉分別於5月8日和5月19日上傳至網絡的另外兩段視頻中,則對回教徒發表了冒犯性言論。
案件在8月17日開審時,余彭杉原本對面對的所有八項指控都不認罪。這些指控,包括兩項沒有遵照指示到警局報到,六項指他在網上發表博文、貼文和視頻,冒犯回教徒和基督徒。
但余澎杉在審訊的第三天,也就是8月23日,突然改變初衷,對兩項沒有遵照指示到警局報到的指控認罪。
隔天,他又對另外三項冒犯基督徒和回教徒的指控認罪。余澎杉原本表示,會對剩餘的三項控狀,進行抗辯,但最終決定認罪。
在審訊期間,法庭了解到警方共接獲24宗對余澎杉的投訴,而這些投訴同餘澎杉面對的六項傷害宗教感情控狀有關。
余澎杉去年接獲警方通知,要他12月15日協助調查。但余澎杉卻罔顧警方指示,在13日離境到香港,並在國外發表了一些接獲警方通知的貼文。
他在今年4月回國後,警方再次向他發出了通知,要他到警局錄口供。但余澎杉企圖在指定日期前一天飛往香港,結果於5月11日被逮捕。
去年因面對類似控狀,余澎杉被判坐牢四個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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