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男子刺殺同性戀人

Asen| 2016-09-28| 檢舉

事發時,救護員為死者和被告急救,多名警員包圍現場 (檔案照)

「男男戀」8年鬧分手 髮型師3刀砍死男友

聯合晚報9月26日報道:

苦戀八年,男友仍不肯向家人公開「男男戀」,

還攤牌分手說:

我不是同志,我要結婚生子,髮型師央求復合不果,絕望之下三刀砍死摯愛。



今年40歲的被告陳志耀今早承認誤殺罪,被判坐牢12年。

這起男男戀命案發生於去年9月4日清晨7時57分,

在宏茂橋地鐵站外的走道上。死者是48歲陳錦雄,生前在銀行當助理副總裁。



案發時患重鬱症

被告原本被控謀殺,但因被診斷在案發時患有重鬱症而影響了判斷,而獲減輕至誤殺罪。

案情顯示,同屬馬來西亞籍的被告與死者於2007年在柔佛認識後,開始相戀。

在死者的要求下,被告移居至新加坡,兩人各有住處,但時常會在彼此的家裡過夜。

5年後,兩人的感情開始生變,

導因是被告想公開兩人的情侶關係,但死者卻不願意,

也遲遲沒跟家人坦白;被告為此鬧情緒,經常喝酒,也幾次嘗試自殺。

案發前的一星期,兩人在慶祝死者的生日後,

再次因為死者不肯介紹被告給家人而吵架。被告回到家後大發雷霆,甚至把廁所門踢壞。



死者母親:你們是不可能的

隔天,死者回柔佛與家人過生日,

被告則偷偷撥電給死者的母親,透露他與死者是戀人。

死者的母親聽後大驚,

直接告訴被告:「你們是不可能的。」

死者之後也在電話上告訴被告,他不是同性戀,並且打算結婚生子。

案發當天早上,被告帶著一把刀前去宏茂橋,打算上死者的住家找他,

卻在地鐵站外的走道上,看見死者迎面而來,對方看到他後,一臉驚恐。

被告央求死者別不理睬他,但死者不發一言。

被告不死心,追問死者是否可以在星期天與他見面,但被死者拒絕。

被告這時候感覺到復合無望,決定先殺死者再自盡。

他掏出背包里的刀子,往死者的胸口捅下去,兩刀穿肺,

第三刀則砍在死者的背部上。(人名譯音)

死者陳錦雄、被告陳志耀



心理醫生曾勸死者延遲分手

被告的心理醫生曾勸死者,延遲兩星期才與被告分手,但死者不肯,執意快刀斬情絲。

死者在生日與被告攤牌後,回到新加坡時,勸被告去看心理醫生,並且陪同他一起去。

心理醫生當時診斷被告患有重鬱症,並勸死者延遲兩周才分手,讓被告先吃藥和穩定情緒。

不過,死者在見了醫生的隔天,就撥電給醫生說,他希望能馬上與被告分手。

死者也為自己安排了心理輔導,但他最後沒有出席。

死者之後與被告見面吃飯,過後就不再接聽被告的電話。



殺人後在愛人身邊痛哭

男路人搶過被告的刀子,把刀子踢至10米以外的水溝,

被告殺人後,右手染血,坐在臥倒的愛人身邊痛哭。

案情顯示,一名路過的馬來男子看見命案後,

趕緊上前搶過被告手中的刀子,並把刀子踢至水溝里。

另外,至少4名路人報警和上前幫忙,一名女子拿出包包里的衣服,

按在死者淌血的胸口上,嘗試止血,她與一名男公眾還輪流為死者做心肺復甦。

當時,被告繼續留在現場,一會兒上下來回踱步,

一會兒坐在死者身邊大哭,

哭說「對不起」、「我殺了人」和「他是我的愛人」。



求情稱「真的很愛他」

被告庭上抱頭痛哭,求情稱「我真的很愛他」,

與死者曾在台灣廟宇許下誓言,把他當成一輩子的摯愛。

被告的代表律師陳俊良指出,

被告與死者曾於2011年在台灣媽祖廟許下誓約,被告已把對方視為人生伴侶。

被告在他親筆寫的求情信中也指出:

「(錦雄)是我最信任的人,也是我人生的另一半,我真的很愛他。」



律師在庭上求情時,被告開始抱頭流淚,當他聞判時也崩潰大哭。

今早,被告至少10名來自馬來西亞古晉的親友,包括他的母親也在庭上。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9/node1279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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