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富家子一擲千金為女子贖身,自己卻被關進大牢!

最近在新加坡,發生了這麼一件只有在以前戲文和武俠小說中才會發生的事情:天涯孤女漂泊異鄉,被逼良為娼。得遇富家公子一見鍾情,隨後富家公子一擲千金為其贖身。

按照一般的套路,接下來應該是孤女和富家公子快(沒)樂(羞)幸(沒)福(臊)地生活在一起了吧?「慢著」,新加坡法院大喝一聲,「來人吶,把這個富家公子給我抓起來,關上10個月!」

導演,這劇本不對吧?難道在新加坡給人贖身是非法的?其實,是這位「富家公子」有問題,他用來贖身的錢根本就不是自己的!

今年34歲的程立慶(音)。其實,也勉強算是個富家公子,他父親開了家洗衣店,生意還不錯,他算是少東家。不過,他手頭並不寬裕,不可能大手大腳地花錢。

一天,他在父親位於丹戎加東的乾洗店內,看到了一張放在桌上的信用卡。信用卡上的名字是Kishin Raj Kumar Hiranandani,應該是被信用卡主人落在了送來乾洗的衣服口袋裡。程立慶看到附近沒人注意到他,就起了歹念,把這張信用卡據為己有。

平生第一次做賊,程立慶覺得很刺激,想再來點更刺激的,就來到了位於烏節大酒店的Club Aura,嗨了一整晚。當天晚上,他一共花掉了925新元,全部用在了酒吧女招待身上。付帳方式自然是那張他偷來的信用卡。這一晚,程立慶的大方讓很多女招待都記住了這位豪客。

第二天晚上,程立慶又來到了Club Aura,準備再瘋狂一晚。這次,一位來自泰國的女招待找到了他,希望他能為自己贖身,花足夠多錢,好讓她不用繼續在Club Aura迎來送往。

程立慶又慷他人之慨,在一晚上就花了1萬2千新元為這位女招待買花環,還是用的那張偷來的卡。

接下來的一個星期,程立慶流連於各處酒吧和高檔飯店,前後一共盜刷了這張信用卡19次,共計1萬6千新元。直到一次,他試圖用這張信用卡,在黃金廣場的一家名表店購買價格將近3萬新元的愛彼(Audemars Piguet)表的時候,發現這張卡不能用了。

大華銀行的職員通知手錶店員,這張信用卡已被掛失。隨後不久,程立慶在手錶店被捕。

在庭上,辯護律師表示程立慶已經賠付了盜刷的1萬6千新元,請求法官輕判;程立慶也當庭承認了8宗盜刷信用卡的罪名。按照新加坡刑法,盜刷信用卡最高可判處2年監禁及罰款,而欺詐的最高刑期為5年。最終,法官判處他10個月監禁。

小編關注的其實是另外一個點,這位長著一副華人面孔的老兄怎麼看也不應該叫Kishin Raj Kumar Hiranandani吧?難道Club Aura刷這麼大一筆金額的時候,不用驗證是否是持卡人本人麼?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9/node1230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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