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順眼,19歲青年打死大馬理工院生罪成 坐牢8年半 鞭打24下 !

被告劉偉傑被判坐牢8年半,鞭打24下。

死者顏德祥。(網絡照)

在新加坡進修的18歲大馬籍理工院生,因被指「驕傲」、「態度差」,遭19歲的另一名青年將他暴打至重傷慘死;法官更形容此案為新加坡近年來審理過最嚴重的青少年罪案!

調查顯示,案發前一天傍晚4時許,顏德祥與朋友入住酒店,準備當晚與其中一名友人到夜店慶生。

顏德祥與友人在24日午夜時分抵達夜店,碰巧被告劉偉傑也與同事在場。劉偉傑凌晨2時許離開去吃宵夜,發現顏德祥一行人,覺得顏德祥「態度差」又「驕傲」,更認為顏德祥來自幫派。

劉偉傑要與顏德祥單挑,但顏德祥不肯,過馬路打電話,但卻被劉偉傑誤以為是在找救兵,衝上去拉他的衣領到後巷。

劉偉傑假裝揮拳要打顏德祥,但他沒有回應,最後劉偉傑兩度拳打顏德祥臉部,導致他往後倒並撞到頭,顏德祥過後被送院搶救。

死者是在重傷6天後腦死拔管逝世,法官昨斥被告行為殘忍,並指「沒有言語能形容死者家屬這一年多來所承受的痛楚及心痛」,被告昨午被判坐牢8年半,鞭打24下。

這起案件發生在去年5月24日凌晨2時45分,地點是實裡基路 (Selegie Road)一帶的後巷。不幸喪命的死者,是18歲馬國籍理工院生顏德祥。

被告是現年19歲的劉偉傑,他面對7項控狀,控方以其中一項蓄意重傷、一項為打搶蓄意傷人和一項吸毒控狀提控。

法官林徑遙形容這是國家法院近年來審理過的最嚴重青少年犯罪案件之一,被告的年齡不能視為減輕罪行的重要因素。

法官指出,死者並沒有激怒被告,他也沒還手,但被告卻攻擊他,行為殘忍。而且,當死者倒在地上不省人事後,被告還繼續打對方。

法官說,被告有多項案底,他因破門行竊及其他與財物有關的罪行,而於2011年8月被少年法庭處置。後來他因暴力和與公共秩序相關的罪行,在刑事法庭判刑。被告面對的搶劫傷人罪是在出獄不到半年犯下。

法官說,被告的行為導致一個人死亡,法庭的判刑必須反映社會不能容忍這種惡劣行為。

法官認為,判被告進入改造所並不恰當,也不足夠,無法反映罪行的嚴重性,而事實上,在監獄服刑也能接受改造。

「沒有言語能形容死者家屬這一年多來所承受的痛楚及心痛,刑罰必須反映我們社會對被告行為的零容忍度。」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9/node1214782

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