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31日訊)神棍假借驅鬼性侵婦女,女受害者自責愚蠢,曾經有一度要放棄指控神棍,女查案人員天天傳短訊給她,取得她的信任,鼓勵她勇敢說出真相,將神棍繩之以法。
《聯合晚報》報道,49歲神棍歐少豪(又名歐陽少豪)因裝神弄鬼,嚇唬35歲人妻她家裡有「髒東西」,騙她喝下摻藥的「聖水」後兩度強姦她,本月4日被判坐牢12年、打12鞭。
如果受害人拒絕在庭上揭露她的遭遇,被告就不會得到應有的懲罰。
被告一度謊稱,受害人向他傾訴自己的問題,兩人建立了良好關係,在同意下發生關係。
受害人深受創傷
負責此案的主控官邱金龍向《星期天時報》指出,一般的強姦案都沒目擊證人,因而受害人庭上的口供尤其重要。受害人要出庭指證被告在沒徵求同意下性侵她,否則被告罪成的機會就會減低。
神棍案的受害人深受創傷,案發後有自殺傾向,也自責愚蠢。她一度告訴警方要放棄指控被告,還因此中斷電話服務,讓警方聯絡不上她。
受害人害怕在庭上再看到被告,對於她來說,被告是一名驅鬼的師傅。
女查案人員張怡雯助理警監(譯音)並沒放棄,在受害人送往心理衛生學院期間,天天傳短訊給她,取得她的信任。
最後被告認罪,受害人不必上庭供證。但被告有可能會突然改變主意,因而主控官仍需讓受害人做好上庭的心理準備。
控方向受害人確保已申請庭令,她的身份會被保護,供證也會以實時錄像的形式進行,確保不會和被告在同一庭上。
一般的強姦案都沒目擊證人,因而受害人庭上的口供尤其重要。(示意圖)
躲在角落失聲痛哭
主控官也安排受害人到法庭,親自去看庭內及視像會議室的場景。
在案件開審的一個月前,受害者在接受查案人員的查問時,終於說出事發情況。
當天她爬到房內的角落,失聲痛哭。主控官說:「我們告訴她:『看著我,你現在很安全。』受害人過後說,講出來後覺得放下心頭大石。」
事發兩年後,受害人生了一個男寶寶,目前10個月大。
主控方和調查人員與受害人接觸後,得知只有她的寶寶和吃雞塊能讓她平靜下來。
與受害人的三次見面錄口供時,他們都會準備好雞塊,也會安排寶寶在場。
越來越多被性侵的受害人勇敢站出來說出真相,今年上半年就有164人。
AWARE性侵犯關懷中心上半年處理164起案件,去年有267起,比起前年的234起有所增加。
怕會遭到報復
社工指出強姦受害者不敢說出真相,主要是擔心沒人相信她們,也怕會遭到報復。
關懷中心協調員阿莉莎也認為,一些受害人擔心會被人當成話柄,也不想一直向不同的執法人員重複事發過程,又不清楚調查的進展,覺得整個程序漫長和煎熬。
「應該讓受害人了解有關的法律和調查程序,讓他們知道下一步是什麼,鼓勵他們挺身而出。」
清晨之光治療收容所高級總監彭金蘭說,讓受害人在庭上重述案發過程是很痛苦的,通常需要讓事情沉澱好幾個月。
「康復的時間因人而異,一旦她們能口述出來,相信她們已接受事實,不再感到有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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