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老闆不給加薪,女員工私吞125萬補貼自己!「你就是不給我加薪是吧,那我就自己拿!」

新聞| 2016-07-28| 檢舉

老闆沒加薪,員工竟然自己來!月入2900新幣的27歲女文員,因為不滿沒加薪,在20個月裡,每個月替自己加薪4萬5000元至9萬6000元不等,私吞數額達125萬元。

被告陳曉紅(27歲)面對29項控狀,控方以其中8項提控,被告認罪後,今早被判入獄81個月。

被告案發時在一家諮詢公司的人事部當文員,負責範圍包括工資支付(payroll)。 月入2900元的被告自稱因為沒獲得加薪,所以在前年4月起,每個月把一筆數額匯進入自己的銀行戶頭。

調查顯示,被告會在公司準備付款給銀行時,在付款指示信裡加入自己的名字,讓自己成為其中一名收款人,並附上一筆不該獲得的薪金數目。

為了不讓兩名批准發放款項的管理層人員察覺,她在填寫名字時刻意省卻洋名,致使公司把款項匯進她的戶頭。

為了瞞天過海,被告也在獲得其中一名管理層人員的簽名後,仿冒另一人的簽名,偽造批准信,因此觸犯偽造文件進行欺騙罪名。

被告20個月裡把大約125萬元的數額轉進她的戶口,每月數額從4萬5000元至9萬6000元不等。

另外,被告也在今年3月和4月間,多次從一家健身房未上鎖的儲物箱偷走手機和錢包等物品。

法官表示,被告是慣犯,每成功一次,膽子就越大,不害怕也沒悔意,被揭發後還繼續行竊。 被告曾因偷竊在2013年坐牢一天,但被告沒有沒從中得到教訓。

法官決定判她坐牢81周,希望能避免他人也犯同樣錯誤。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9/node1193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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