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常有人問我,移民新加坡有那些途徑?小編會告訴他
1) 工作持有SP准證或SP就業准證
2) 創業者,持有創業准證(Entrepass)或自雇就業准證(EP)
3) 250萬新幣投資移民
4) PR或公民的配偶,及未滿21周歲的小孩
5) 公民的樂齡父母
在以上五個申請PR的條件里,很多人把第4條當做申請PR的捷徑,找個新加坡人或PR假結婚,來申請家屬准證並且申請 PR (綠卡)。政策君還是奉勸大家切勿鋌而走險哦。下面政策君來講一個移民廳假結婚的案例,以及處罰結果。
(移民廳官網截圖)
移民廳2016年5月6日公布的案件中指出,一名男性新加坡人和一個越南女被移民廳拘捕,他們因為在2013年假結婚,而被判罰6個月監禁。另外,安排他們假結婚的兩個介紹人,也被分別處罰監禁9個月及3000新幣罰款,另一個被處罰7個月監禁。案件中,假結婚的新加坡人收取了7500新幣的好處費,並幫助越南女申請LTVP獲得批准。在還沒有幫助越南女申請綠卡的時候,就被新加坡移民廳抓獲了。
新加坡移民廳,利用假結婚申請家屬准證(LTVP)或申請綠卡的人越來越多,引起了新加坡移民廳的高度重視。從2012年8月開始,新加坡移民法section 57C規定:任何人假結婚或者安排假結婚,將被處罰最高1萬新幣罰款或監禁不超過10年,嚴重者兩者兼施。
(信息來源:新加坡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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