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的黑色寶馬5系列與圖中寶馬相似,屬同個型號。(網際網路)
(新加坡20日訊)4萬元買了舊寶馬,男子發現汽車的擁車證只剩下一年,要求車商換新寶馬給他,豈料送來的竟是馬來西亞失竊車!
男子發現不妥又不報警,開車外出,被稽查員撞個正著,報警抓人。
男子過後被控上法庭,被判坐牢10個月,吊銷執照5年,他不滿判決提出上訴。
新加坡《聯合晚報》報道,被告是37歲的黃文聰,被控於2010年10月至11月間,擁有一輛價值39萬8000令吉(17萬2000新元)失竊寶馬轎車。
案情顯示,被告2010年9月向一名車商購買了一輛寶馬525i車子。他付給車商4萬元,領走一輛車牌SJW9911Y的白色寶馬。
原本向車商要求新轎車的他,得知轎車的擁車證將於2011年8月到期後,感到驚訝,車商過後答應再找一輛新車給他。
一周後,車商將另一輛黑色寶馬交給了他,雖然黑色寶馬的車牌與白色的相同,但他並沒過問黑寶馬的來歷,他也沒把白色寶馬還給車商。
2011年底,白寶馬的擁車證到期被報銷,被告將黑寶馬的車牌換成了E119X。
失竊轎車車牌偽造
判詞顯示,被告雖然知道兩輛擁有同車牌的寶馬有問題,向車商討回錢,並要把車還給車商,但他卻沒報警。
直到2012年10月11日,一名稽查員在濱海岸通道發現該輛黑寶馬,輸入車牌時,發現根本沒有這個車牌,懷疑是失竊轎車,馬上報警處理。
警方到場後也證實車牌是偽造的,被告來取車時當場被捕。
調查顯示,該輛寶馬在馬來西亞註冊,於2009年11月1日在吉隆坡的八打靈再也失竊。
察覺車牌有問題
男子察覺車牌有問題,原本打算把朋友寶馬的車牌當成自己的車牌使用。
判詞顯示,被告擁有的兩輛寶馬,白色寶馬轉到了父親的名下,黑色寶馬並沒註冊,但車牌是SJW9911Y,跟白色寶馬一樣。
白色寶馬擁車證到期後,他打算更換黑色寶馬車牌,原本想用朋友寶馬的車牌EH19X,豈料車牌製造商卻給了他E119X的車牌。
他把E119X的車牌掛在車上,結果被揭發是假車牌。
判詞中也顯示,當被詢及他得知黑寶馬有問題,為什麼不報警,被告表示,他一直以為黑色寶馬只是一輛報銷車子。
供詞自相矛盾
被告供詞自相矛盾,沒說服力。
法官在判詞中表示,針對如何取得黑色寶馬,被告接受調查和法庭供證時,給予四種不同說法。
被告在庭上做出答辯時,被控方審問時,供詞多次都站不腳。
法官過後基於,被告更換車牌,只付4萬元買兩輛車同車牌轎車、察覺不妥後沒追問報警、口供前後矛盾,判他罪成。
另外,判詞上也顯示,被告原本打算保釋在外,等候上訴。
可是上訴申請獲准後,辯方聲稱被告的擔保人「臨陣退縮」,不肯為他擔保。為此,他如今開始服刑。 (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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