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將受害女郎帶到沙灘後強姦及性侵對方。(檔案照)
(新加坡18日訊)女代課老師聖淘沙遭救生員強姦,庭上崩潰揭露,承受「地獄」般的煎熬,長時間想撕裂自己的皮膚,事後還到醫院要求服用預防愛滋病的藥物。被告今早被判罪成。
新加坡《新明日報》日前報道,2012年5月5日,20歲女代課老師與朋友到聖淘沙狂歡,醉酒後疑在沙灘遭剛認識的救生員強姦案,被告普拉姆·奈爾(26歲)案發時23歲,今早被判強姦及用手指性侵女郎兩項控狀罪成。
根據控方的結案陳詞,受害者在庭上供證時,揭露自己的生活嚴重受影響,覺得對不起培育自己的父母,是十分昂貴的教訓。
她說,她無法抽離事件,導致她很長一段日子只要躺在床上,就會想要撕裂自己的皮膚,事後也擔心染愛滋,和父親到醫院要求服食對身體有害,預防愛滋病的藥物。

受害者坦承是慘痛教訓
她坦承沒想過自己會發生這樣的事,這次是慘痛的教訓,所幸父母的支持讓她熬過「地獄」般的階段,3年過去了,她終於可以開心的繼續生活。
不過,她透露有時躺在床上,即使男友在身邊,仍會覺得噁心。
她也表示,如今能夠變得堅強、開心、不再抑鬱,離開法庭後就能重回家庭的懷抱,還有光明的前途。
她說,很想將這件事放下,不用再看到被告,也不用再回憶事發過程,「那件事的確影響了我的人生,即使是感覺,因為感覺是真的。」

被告稱受害者極盡挑逗
結案陳詞顯示,被告抗辯時稱,受害者事發當晚對自己極盡挑逗及暗示,因此深受吸引。
他原想送受害者及友人回家,不過對方說喜歡他,叫他帶她離開,他還說受害者自願為他口交,再繼續親熱後才性侵她,而且對方「看起來很享受」。
他指對方願意發生關係,不過事發地點是公共場所,而他又不能勃起才放棄。
不過,被告的醫療報告指出,他在進行檢驗時一切正常,早上也正常勃起。被告的保釋金則從4萬元(約12萬令吉)調高至6萬元(約18萬令吉)。
圖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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