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港一個多月前出現50元假鈔票,
一名中年男子過後遭警方逮捕,(14日)被控上國家法院,
面對製造和使用偽鈔等罪名。
被告是52歲的烏蒂亞古瑪南,
他共面對10項控狀,包括偽造鈔票、使用偽鈔、擁有偽鈔以及印刷偽鈔的器材。
控狀顯示,
被告今年5月在家中印製了24張50元偽鈔,
其中四張的序號是「5DC995967」、六張是「4LB831932」、「4KT595133」和「4AX921719」各七張。
5月25日下午4時30分至晚上7時許之間,
被告涉嫌四次使用50元偽鈔付款,
其中兩次在雀喜(Cheers)便利店,
另外兩次則在麥當勞。他每次購買的商品總額都不超過五元。
聯合早報曾經報道,
警方當時接獲報案指後港一帶出現50元偽鈔,
後港鄰里警局警員立即展開調查,
在5月26日下午3時15分於後港8道逮捕被告。
警方在他的身上找到20張50元偽鈔,
過後起獲一台有複印功能的印表機、
一疊A4白紙、一張3毫米厚的綠色紙板、亮片指甲油、
螢光筆等相信用來印製偽鈔的物品。
被告沒有代表律師,
身穿藍色短袖襯衫的他面控時神情鎮定。
法官下令被告到心理衛生學院檢查,
案件將在檢查報告出來後於下個月10日再過堂。被告獲准保釋。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9/node1176073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