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嫂游柔回家,稱遭德士司機拖下車丟行李

參加柔佛一日游,乘巴士回返獅城後搭德士回家,阿嫂指德士司機無故發飆,硬把她拖下車,還把她的隨身物件丟出車外。

60來歲的鄭女士告訴《新報》,她上周六(9日)剛和友人參加柔佛一日榴槤團,晚上11時抵達裕華園地鐵站後搭德士回家。

鄭女士帶著她的背包和兩個小袋子,從地鐵德士站攔下一輛得運(Trans-Cab)德士,要回德曼花園住家。

豈料途中,阿嫂指德士司機無故發飆,問她行李內是不是有榴槤,阿嫂否認。

鄭女士說:「司機對我說『我有權利不載你』。我回了他,指他一開始都沒說清楚。我是新加坡人,我懂法律。」

就在這時,鄭女士的女兒打電話過來,要知道母親身在何處,是否需要人載,鄭女士於是大喊:「我有麻煩了,快幫我!」

鄭女士說,當時德士司機不斷要她下車,不斷說「滾出去!滾出去!安哥不載你。」

她還稱,當她把德士車牌號碼告訴女兒時,德士突然停下。

50來歲中等身材的德士司機,抓著她的手臂把她拉下車,導致她撞到路堤,弄傷左臂。

「一切發生得太快,我被嚇呆了。他拉我出車外,還把我的東西丟出來。」

鄭女士的子女隨後報警,鄭女士也在清醒的狀態下,被送往黃廷芳醫院。

警方發言人則說,目前還在調查這起蓄意傷人案。

阿嫂左臂擦傷紅腫

陸交局規定,德士司機不能在沒充分理由的情況下拒絕載客,否則可被罰款300元及罰6分。

鄭女士事發後左臂擦傷紅腫,她的兒子也向德士公司投訴。

得運發言人表示,已經聯繫上該名德士司機,正等待他的回覆立案,並通知保險公司這起事件。

據陸交局網站,如果德士顯示載客信號「TAXI」,那麼德士司機不能在沒充分理由的情況下拒絕載客。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9/node1171615

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