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晚上變陪游!獅城少女登廣告賣身賺學費?

白天是私校生,晚上變陪游,19歲少女聲稱為籌每年1萬元(約3萬令吉)的學費,上網登廣告賣身賺錢。隨著科技進步,賣身活動也從「地面」轉移到網絡世界,網絡登廣告招客成為新趨勢。

非法賣淫女躲在鍵盤後面,靠網絡宣傳拉客,不僅讓警方更難打擊,也又安全又能獨立經營,不用付「保護費」給龜公。

記者訪問了其中一名上網刊登賣淫廣告的19歲少女。這名身形嬌小、長發及肩的少女透露,她去年7月開始通過陪游公司介紹工作,但對方需要抽傭40%,而且不能選擇顧客。

她表示,陪游公司去年尾倒閉了,她開始在賣淫網站登廣告「推銷」自己,一小時要價500元。

「網上登廣告不用錢,猶如登招聘廣告一樣,我只是付錢確保我的廣告出現在網頁上方顯眼處。現在我可以根據自己的時間,選擇我要服務的客人。」

詢及為何選擇走上這條路,她說因為要養活自己和付學費。她去年7月從工藝教育學院畢業,目前在私立學院讀商業文憑課程。

她聲稱,每年學費要1萬元,過後還想繼續到私立大學深造,所以被迫做陪游賣身。問及父母為何沒有幫她付學費,她不願多談,只是簡單回答:「家庭問題」。

芽籠站街女也跟隨「潮流」,60名艷女在賣淫網站登廣告,轉移到芽籠公寓提供服務。

記者統計了10個賣淫網站上的廣告,發現有至少60名賣淫女在芽籠一帶的公寓提供服務。廣告通常會註明在哪間公寓,但不會寫出單位,等顧客約好上門後,賣淫女才提供單位號。

據了解,這些公寓一般是鞋盒式或一房式單位,每天租金100元至120元,大多沒有保安,訪客在樓下按住戶單位號碼,住戶就能開門讓訪客進來。

公寓住戶亨利(43歲,資訊經理)表示,他住的那層樓兩三年前只有一個單位被用做淫窟,如今已有至少3個單位如此。

警方正積極打擊網絡賣淫,在本月起生效的婦女憲章(修正)發令中,新增的第146A節條文就是專門針對經營賣淫網站的人。

警方可採取行動對付那些協助他人賣淫,包括設立網站宣傳賣淫服務的人,一旦罪成可被罰款1萬元,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9/node1167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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