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啊!$300租車卻被指違約需賠$3000!!

顧客花300多元租車,竟被指進入馬國又超速,必須賠償租車公司3000元,引發風波。租車公司解釋,一切按合約行事,違約罰款是明文規定。

蘇里曼(25歲,技師)告訴《新明日報》,他和女友上個月到麥波申,花300多元向Elitez Car Rental Pte Ltd租用三天汽車,豈料還車時被索3000元。

「對方指我開車進馬國,時速超過130公里,因此違約而需賠3000元。」

租車技師:沒說不能進馬國

蘇里曼表示,租車公司僅提醒小心開車,時速不要超過130公里,並沒說不能進入馬國,也沒提過需賠償,因此拒絕付錢。

」我要求公司拿出超速的證據,對方無法出示,只拿出合約向我索賠。」

為息事寧人,蘇里曼最終答應分期付款,結果還得簽下條約,一個月內先還清1000元,否則得再賠償額外3000元的利息。

另一事主也有類似遭遇

另一位事主納米(29歲,安全協調員)也有類似遭遇。

「我花了130元向Alpha Car Leasing Pte Ltd租了一輛豐田汽車,為期兩天。對方沒說明不能開到馬國,結果要過關時,引擎熄火,租車公司撥電告知,不能開車出國。」

納米表示,對方稱到馬國需額外付20元,他決定取消行程,豈料還車時,租車公司指他意圖開到馬國,違反合約,須賠償5000元。

「我連關卡都沒過,他們卻說我違約,非常不公平。最後協商下,賠償金降為1500元。」

兩人事後都向消協投訴。

針對指責,兩租車公司解釋,一切按合約行事,違約罰款是明文規定。

租車行:合約註明開車出國罰3000

Alpha Car Leasing Pte Ltd租車行負責人表示,合約清楚註明客戶駕車到國外,若不通報,需罰款3000元。

負責人表示,客戶簽約前必須閱讀一頁長的合約條例,包括不可在未通知的情況下駕車進入馬國、不可賽車等。

「10個租車的顧客中,有8人沒細讀。儘管我們提醒,他們還是說讀了。當違約時,就會丟出各種理由狡辯,這讓我們很難做。」

負責人說,職員也會口頭上再次提醒他們應遵守的條例,而合約在公司兩年多前開業時就定下,由律師所撰寫。

「若他們無法償還,我們可商量,如分期付款。如果還是不肯,我們才會採取法律行動,或通過討債員追討。」

另一租車行:違約開車可索賠

Elitez Car Rental Pte Ltd負責人洪先生也表示,擔心不法之徒利用租車服務到馬國做違法的事,因此在合約中設下高賠償金來起阻嚇作用。

「合約由律師擬定,員工一般也會向租車者說明。租車者違約開車到馬國,公司索賠3000元或以上,在業內相當普遍。」

洪先生也表示,為了保護公司利益,會在車內安裝追蹤器。

「有些租車者不但在沒有通知我們的情況下開到馬國,還超速駕駛發生意外,所以安裝追蹤器可避免糾紛。」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9/node1149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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