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說的這位「藝高人膽大」女工拉傑絲瓦莉,來自馬來西亞,從16歲開始來新加坡工作,已經有20年了。就在去年11月,連續4天使用了11張偽造的100新幣紙鈔後,被抓了。
據說她一向奉公守法,最近因為欠了大耳窿(註:本地的高利貸)的債被催得緊,走投無路之下,突發奇想----自己印製百元假鈔,全島用換回真鈔。
說干就干,就在自己位於馬來西亞柔佛新山的家中,用電腦下載100元新幣鈔票的圖樣,再用彩色印表機「嘩嘩嘩」印出來。
▲100元新幣樣鈔
這樣」製作「出來的鈔票,也能用啊?!還別說,她這招還真是妙,短短四天就用掉了11張,最彪炳的戰績,就是在一家餐室,買了個2塊的飲料,找回98塊;又在一家炸雞店裡,買了一份3塊3的土豆泥,找回96塊7毛,是不是超級爽?
▲要知道做這樣的事,也得講究策略~~
1 選擇人潮多的店面,趁店員忙的時候,魚目混珠,這樣她被認出的幾率就小多了。通常就去糕餅/快餐店或者便利店,比方說:Breadtalk、Cedele、KFC、7-Eleven等,就連服飾店Cotten-On也是她下手的對象。 2 全島分散作業,西部的巴西班讓路、北部的兀蘭長堤坊等,都曾留下她以假鈔換真錢的足跡。 3 通常就買10元以下的物品,這樣才能換回更多的零錢。
好一個心機女!要知道她本身就是做銷售員的,每天閱人無數,社會經驗豐富得很。所以,短短4天就順利用掉了11張百元偽鈔,毛估估賺了有1000塊。
俗話說「上得山多終遇虎」,還是被抓住了。主控官認為,一來涉案的款項不少,更惡劣的是----她的罪行破壞了新加坡一向良好的貨幣信譽,原本要重判她的。有鑒於她是初犯,而且認罪態度不錯,後來把鈔票都還給了店家,最後決定就判她同類案情的最少刑期:3年。
瞧瞧網友的反應~~
一面倒都是欽佩稱讚吶,技術宅/了得/居然可以用掉11張……
提出「印50元的會不會好一些」的這位網友,和我想到一塊兒去了,畢竟50元紙鈔,在本地的普及程度比100元高多了,更隱蔽不是。就有同事提醒我----50元換回的真鈔少。
不得不自認,還是頭腦笨了些,膽子也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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