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傭」一直是新加坡的熱門話題、關注話題、點擊話題、圍觀話題、等等話題,關鍵的關鍵在於——女傭數量過於龐大,數量達到了驚人的20多萬人,一個20萬人的特大群體,有何公眾日常的生活息息相關,又是人與人之間的交流,怎麼會沒有問題呢?這些問題也就慢慢成為焦點,被人們所熟知。
上個月印尼政府單方面宣布,印尼明年起將規定以幫傭出國工作者須入住宿舍,不得與僱主同住,並且也享有固定工作時間、公共假期與休息日。而印尼女傭在坡的人數達到了12萬多,一時間掀起了軒然大波,矛盾的結合點主要有三個:
1、佣金增加。女傭要在外面住交通費、住宿費等開銷將加大,將導致直接聘用印尼女傭變得非常昂貴。
2、女傭安全。女傭外住後,行為不軌或擅離職守的機率也可能提高,畢竟是遠離故土,誰都不敢擔保不出任何問題,如果出現了懷孕等問題,僱主5000元保證金估計就不保了。
3、生活不便。很多僱主找女傭都是為了幫助照顧小孩或者殘疾重病的老人,如果女傭下班,不和僱主生活在一起,很多僱主會有不小額意見,畢竟沒有人分擔日常的家務了。
印尼這項政策看似非常不盡人意,甚至很可能導致大批的女傭失業。但接下來的事更讓人無法想像。最近一個公益組織,對472名女傭進行調查,詢問老人超過90%的女傭的住宿情況,有171名女傭需要和其他人共用一房,其中的22名女傭,要和男性一起住!一半的人是和12-19歲男生住;其他需要和別人同屋的女傭,有114名是和一位或多位的女性合住,另外35名則是和一位或多位11歲以下的男生同住。如果放大這個調查結果,就是有三分一的女傭需要和其他人一塊共住,這其中又有將近15%的女傭需要和男性,甚至成年男性共處一室。在榮獲第50屆金馬獎最佳劇情獎的新加坡電影《爸媽不在家》中,寫實反映了女傭不但得和男孩同居一屋,還要幫他沖涼的狀況。
這則消息發布以後,女傭換來了更多的同情!在新加坡的法令中,要求女傭必須住在僱主家中,但也明確表示「為了保護女傭的尊嚴,男性是不能和女傭同住一室的!未成年也不行!」如果有僱主非要挑戰一下這個條例,除非和女傭同屋的男性是老年人,或者殘疾人這類需要格外照顧的,而且必須經女傭本人同意,否則將最高罰款1萬元,或進監獄1年,或兩者兼施!
在政策上坡國也是下了一番功夫的:
1、僱傭女傭的費用。
女傭,在新加坡稱之為FDW(Foreign domestic worker),僱主僱傭時,通常需要支付的費用包括兩部分:一是支付給本地中介的服務費;一是我們通常說的安置費(Placement Fee)。而安置費又包括兩部分:海外中介向女傭收取的中介費;本地中介向女傭收取的中介費。注意!安置費是由僱主預先為女傭墊付的,後期可以從女傭工資中逐月扣除,至於扣除額度,雙方可以協商確定。當然,你交費的具體項目,新加坡中介需要給你一份詳細清單。
2、關於女傭的休假
根據人力部的相關規定,女傭每月有四天的法定假日,這四天僱主不能以任何緣由扣除工資。如果經過女傭本人同意,僱主可以與其約定,每月減少多少天休假,而女傭在休息日加班,僱主需要額外支付工資,按照月工資/26的標準給予補貼。注意!補貼的錢是不能算在中介費收取的月薪標準中的。舉個例子,一個女傭,每月薪水是520新幣,如果跟僱主約定好每月只休息兩天,其他時間做工,那麼僱主需要支付給她520新幣+40新幣=560新幣的月薪。
3、關於女傭的安置
新加坡人力部規定,勞務中介需要給人力部提供女傭的安置地址,需要告知僱主他們的相關法律責任,同時需要和僱主簽訂一份滿足要求的服務協議,並且需要協助僱主和女傭之間簽訂一份安全協議,言明女傭工作中所需要注意的安全問題。
可事實是很多政策都變了味,就比如女傭和男性混居的事件,屢見不鮮,女傭的生活並沒有得到應有的尊重。通過對網友評論的收集,議論也是冰火兩重天,基本上都是各執一詞,口水仗打的不亦樂乎。
先說說「火」,也就是同情聲。
同情聲一——尊重。
讓女傭同成年男子睡在一起,是對人權的踐踏,更是對婦女的不尊重。建議晚上讓女傭住集體宿舍,除非僱主需要女傭住家,這樣可以保證女傭最基本的人權得到最起碼的尊重。
同情聲二——可憐。
讓女傭睡在客廳或其他地方也行啊....幹嘛和男性住一起,瘋了。女傭待遇真的是可憐!此外,一些好色的男僱主,花八九百新幣找年輕的女傭,偶爾還需要女傭陪睡不然就辭退或者以加錢為誘餌,女傭生活何其難!
同情聲三——換位。
換位思考一下就行:假如你自己是女傭,你願不願意和男生同住一室?假如女傭是您的女兒,你願不願意讓她和男生共居一室?這中反問非常一針見血,如何回答?這就叫一句話掐死人!
同情聲四——大尾巴狼。
大尾巴狼的意思就是裝、很裝!很多網友認為,連一間房都不能提供給員工,你還請什麼傭人啊!房子都小得找不出一個地方來給女傭住的家庭還是不要請女傭了吧,女傭是傭人,不是奴隸,還真當是你們家的附屬品啊!
同情聲五——平等。
很多網友非常還念「媽姐」時代!「媽姐」時代主要指1930到1960年代,雇女傭一般是新加坡有錢的本地人及外國人為主。那時的女傭,大多來自中國廣東,標準打扮是白褂黑褲、留著長辮子,稱為「媽姐」。那時候的女傭一般會被主人當作家庭的一員,很受尊重。很多家庭把孩子交給女傭照顧,並讓女傭嚴加管教。所以,女傭的角色有點像孩子的另一個父母。也就是說,當一個女傭可以被當作一個管家備受尊重,相比亂剋扣工錢和冤枉債務的方式把工人變奴隸,還可以看作是人類歷史的小小進步。
先說說「冰」,也就是反對聲。
反對聲一——組屋。
在反對質疑聲中非常高亢的聲音就是針對政府政策,認為「政府修的組屋就那麼點大,還鼓勵多生小孩....到底小孩和女傭誰更重要?...所以意思是女傭必須有自己的房間???大多數新加坡人都住組屋....以後,組屋必須要設計一個女傭房了??? 還有,總是保護外國人多過新加坡自己人。...如果我們房子夠大,我們絕對會給女傭單獨的房間!我們沒有選擇。」難道真的是政府的政策不夠好嗎?難道他們不知道很多地方連廉價的組屋都沒有,沒了房子當房奴,為了房子背了一輩子的債,一輩子只為了房子。
反對聲二——縱容。
「所以呢?必須給這些「公主」準備一個大房間啊?我們同意他們跟我們合住很好了,我們有些連自己的房間還沒有呢!政府太縱容這些女的了。」言外之言,應該更多的關心僱主,關心新加坡本地人,而不是外來人口,外國人。
反對聲三——獨善其身。
有句這樣的名言「窮則獨善其身,富則通達天下」。這個網友是這樣說的「很多人站著說話不腰疼,當你有小孩需要照顧,夫妻雙方都要上班掙錢,父母無法提供幫助的時候,誰去幫人照顧孩子呢?幼兒園只能cover7-7,很多夫婦還要加班,這個時候女傭是最好的選擇(另一個選擇是一方辭職)。若是家裡有倆娃,其中一個跟著女傭睡又咋了?我剛來坡縣還是跟別人合租呢……」。所以,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反對聲四——多事。
有些網友也是矛頭指向政府,認為「又是政府管太多的一例。本是僱傭關係,你情我願的事,沒必要橫插一腿」。
因為女傭的問題,更是曝出新加坡人缺乏生活自理能力,由於女傭和男主睡覺的問題,一張2011年的老照片又被扒了出來,更被P的體無全膚,看到這些照片,真不知道該笑、還是該哭。先看一下原圖:
之後的畫風是這樣的:
其實,僱主、女傭該如何相處,取決與兩者,因為一些女傭很懶,還什麼都不會幹,甚至虐童,使很多本地人對女傭沒有什麼好感,時刻提防著;也由於一些變態的僱主,虐待女傭,性侵女傭,導致女傭成為一個弱勢群體。之後,法律在不斷的健全和完善,來規範僱主和女傭雙方關係,現在看來這更像一場馬拉松,不到終點永遠不會完善。但令人欣慰的是,現在新加坡很多女傭都經過了非常嚴格的崗前培訓,掌握很多僱傭技能,當技能的提升肯定能夠帶來服務的提升,這會幫助僱主更好的處理家裡的瑣事。當女傭不再成為女傭,當女傭真正成為一個專業性很高的持證上崗的職業的時候,很多事情應該可以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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