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報工資申請准證!公司被罰40000新幣

Asen| 2016-06-21| 檢舉

新加坡的法律是很嚴的!

千萬不要隨便嘗試。

人力部昨天發布公告,一家名為 Harry’s International 的公司,

其董事在為公司員工申請工作準證的過程中,

涉嫌謊報工資給人力部,

最終被判罰款40000新幣。

根據這則公告,案情顯示從2013年4月到9月,

這名董事在擔任公司 COO 和人事副經理期間,

謊報 20 名員工的工資為 3100 新幣,

以便達到新加坡人力部所要求的申請EP最低工資標準。

(註:現在EP的最低申請標準已經變為3300新幣!)

圖片來自人力部公告

基於 3100 新幣的工資申報,

這20名員工最終都獲得了合格的EP工作準證。

在公司發給員工的Offer中,也寫明了他們的月薪都為3100新幣,

但是在員工收到工資的次日,

公司就要求員工返還1600新幣給公司作為交通費和餐費。

而實際上,

公司只給部分員工提供交通接送和用餐,

而且這些費用的標準遠遠低於 1600 新幣。

根據新加坡外籍勞工僱傭法 (EFMA)的相關規定,

僱主向人力部申報虛假信息以騙取工作準證,

將被判罰最高 20000 新幣或者最高2年的監禁,

嚴重者兩罪並罰。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9/node1138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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