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6日訊)女郎與男友未婚先孕,但男友卻懷疑孩子是女郎前夫的種提分手。為證明孩子是男友的,女郎竟找人假冒男友身份假結婚,找假老公辦一場假婚禮,以便在報生紙上登記男友是孩子的親生父親。
被告是一名32歲新加坡華族婦女,案發時是一名財務助理。
她面對一項欺騙罪,以及一項觸犯宣誓法令,周一早被判坐牢4周。為保護女郎孩子身份,法官下令媒體不得公開任何泄露孩子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名字。

案情顯示,被告在2010年與一名當時只有25歲的莊姓男子談戀愛。被告當時已婚,但已沒和丈夫同住。兩人在2011年正式離婚。
被告在這段期間懷孕生子,但男友卻發現兒子報生紙父親一欄,卻寫著前夫名字。男友懷疑兒子是被告前夫的種,最後與她分手。
被告為挽回男友,結果在2012年10月25日,偷了男友的身份證,並找朋友楊家龍(32歲,譯音)假結婚,以便在兒子報生紙上,將兒子父親一欄改為男友。
被告「結婚」隔天,將結婚證書拍照傳給男友。男友知道後,於隔月7日到警局報警。
精心策劃陰謀控方促嚴懲被告

控方指被告精心策劃陰謀,大費周章找宣誓官到鼎泰豐見證婚禮,欺騙政府機構,有必要嚴懲。
控方指出,被告有預謀幹案,現在婚姻註冊局網站排結婚日期,還找來朋友冒充男友身份。
控方說,被告在2012年10月25日,先與朋友到婚姻註冊局簽署一份宣誓聲明,在「騙到」結婚證書後,於112加東購物中心的鼎泰豐結婚,還請宣誓官,以及被告母親及另一名朋友當證婚人。
控方說,被告精心策劃,欺騙政府機構,求法官判她坐牢至少6周。
被告生命中的4個男人
1. 前夫:被告與前夫結婚,但感情不美滿,於2011年離婚。兒子報生紙原先將丈夫列為孩子生父。
2. 前男友:被告與丈夫分居期間,認知莊姓男子,被告期間懷孕生子,但對方懷疑兒子不是他的種,最後與她分手。
3. 假老公:被告找來朋友楊家龍,冒充男友身份,與他「假結婚」。
4. 現任男友:被告目前認識一名新歡,並與對方育有6個月大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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