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婦女替男友生下寶寶後,不滿男友不認帳,為了替寶寶報生,竟找來男性朋友冒充前男友與她結婚。
這起事件發生在2012年10月25日,早上11時30分,地點在婚姻註冊局(ROM)。
32歲被告面(財務助理)對一項欺詐罪名和一項作假宣誓聲明罪名,被告認罪後被判監禁四周。
32歲的男性友人的案件仍在調查中。
為保護被告的孩子,法庭發出限制令,媒體不能刊登被告和受害人的姓名等資料。
案發時,被告和31歲的莊姓受害人是男女朋友關係。案情顯示,兩人在2010年認識,不久變成情侶。被告當時已婚,但已沒和丈夫住在一起。
被告和受害人在一起不久後生下兒子,兒子的報生紙上父親一欄填寫的是丈夫的名字,被告與前夫於2011年離婚。
2012年,受害人懷疑孩子是被告前夫的,並向她提出分手。被告非常生氣,她要男友回到她的身邊,不准他娶任何人。
她決定找人冒充男友,跟她結婚,然後再把報生紙上父親一欄,改成受害人的名字。
被告偷偷取得受害人的身份證,再找來男性友人冒充受害人身份與她結婚。
2012年10月25日,被告和男性友人到婚姻註冊局,然後在婚姻宣誓官的見證下交換戒指,就這樣,男性友人代替受害人,與被告結婚。
控方今早庭上指出,被告濫用受害人的身份證,讓受害人無法取消婚姻,都是加重刑罰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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