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兒子的房貸阿嫲還,但兒子死後孫女竟要把房子賣掉,76歲阿嫲向兩名孫女提告,質問兩人為何要賣房把她扔出街?
為了房子對簿公堂的是阿嫲陳娣順(76歲,食堂小販)與兩個孫女王麗萱(26歲)與王素熙(25歲)。
涉及的房產位於勿洛南3道第69座組屋的一間三房式單位,目前估計市值約33萬元。
房子是在阿嫲的兒子王金光的名下,王金光2009年心臟病過世後,兩名孫女繼承了該間三房式組屋。
陳娣順告訴《海峽時報》,今年三月得知兩名孫女嘗試賣掉該組屋,只好將孫女告上法庭。
根據宣誓書,阿嫲也指兩名孫女嘗試賣屋,並「獨吞」賣屋錢。
她聲稱,1990年買下勿洛南的三房式組屋時,她和另一個兒子已經聯名擁有一間組屋,房子因此只註冊在王金光名下。
阿嫲說,買屋的兩萬元頭期和裝修費都是她出的,王金光跟她也有共識,她才是房子唯一的主人。
1992年,阿嫲原來的房子賣掉了,她也順理成章登記成為目前的房子的主人之一。
據她說,兒子(王金光)在1999年欠下近10萬元債務,要求她幫助他渡過難關。兒子建議把房子過到自己一人名下,好讓他可以向建屋局申請貸款。
阿嫲說,她最後什麼都沒得到,還借出6萬1000元給兒子還債。
「我不是律師,我不知道那些複雜的事情,我和兒子都只知道房子是屬於我的。」
阿嫲說,組屋翻新的錢與雜費都是她還的,她每個月還得支付277元房貸。
她在宣誓書上說:「我一個人供完組屋,不明白她們怎能賣掉它和把我扔出街。」(人名譯音)
如今此案將在高庭審理,雙方在星期二出席了審前會議,謝明達律師為阿嫲提供無償服務。
兩孫女否認瞞阿嫲賣屋
兩名孫女否認瞞著阿嫲去賣屋,還曾建議讓阿嫲搬去新屋跟小孫女一起住。
目前沒有工作的大孫女王麗萱,已經懷上了第二個孩子,她告訴《海峽時報》,賣屋不是為了自己享受。
她說,房子是父親留給她們,本來就能夠拿去賣,而且也建議阿嫲搬去即將建好的蔡厝港預購組屋跟妹妹一起住。
對於阿嫲聲稱自己支付所有與房子相關的費用一說,王麗萱有意見,因為據她所知,父親才是付錢的人。
她說,父親去世後,姐妹倆是因為阿嫲在附近工作,才讓她繼續住在單位里。阿嫲出錢,是因為她當時住在單位里。
鄰居:阿嫲一手帶大長孫女
受訪鄰居表示,大孫女由阿嫲帶大,偶爾帶著孩子回來探望阿嫲。
阿嫲陳娣順的兒子與媳婦在1992年離婚,過後孫女就跟著阿嫲住。
不願透露名字的鄰居陳先生(46歲,羅厘司機)表示,其中大孫女是阿嫲一手帶大的。
他說,不知道阿嫲和孫女爭房子的事,之前偶爾會看到大孫女帶孩子回來探望阿嫲。
本報走訪住家時,阿嫲表示不想再多談,她說今天下午還須要去找律師商談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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