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腳踏車等代步工具允許進行人行道後,
是不是會經常發生不講規矩的「騎士」從身邊飛馳而過,
嚇的人行道內雞飛狗跳,晚上遛個狗都不能省心。
現在,可以放心了。

昨天,
由陸路交通管理局成立的活躍通勤執法小組(Active Mobility Enforcement t eam),
已在全島各個「黑區」巡邏,勸阻使用人行道的腳踏車騎士,
以及電動踏板車和電動獨輪車等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不要魯莽騎行,
並鼓勵他們與行人安全地共用空間。
下面,就讓小編慢慢道來:
活躍通勤執法小組主要懲治哪些行為?
懲治一:就是腳踏車騎士及其他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今後在人行道上魯莽或高速騎行;
懲治二:電動腳踏車擅自行駛如人行道;
懲治三:非法改裝動腳踏車。
活躍通勤執法小組的執法人員有哪些特徵?
關注這一條的都屬於準備眼明開溜的人,一看到活躍通勤執法小組就規矩了
,看不見就又開始亂飛瞎跑了。
這些活躍通勤執法人員目前穿著醒目的鮮黃色T恤和黑色百慕達短褲,
以後還換不換裝小編就不得而知了,
所以還是講點規矩的好。
現在,執法人員主要在人流量高及有較多騎士的巴士站和交通路口等附近巡邏,
主要是派發宣導冊子,提醒騎士所須注意的條規和行為準則。
「騎士」不講規矩要面臨多少罰款?
目前,活躍通勤的新法令還未正式生效,也就是說罰款的問題還沒有最後敲定。
執法人員現在只會分發勸告單給高速騎行或危及他人安全的騎士,
提醒注意安全。
但是,有關法令預計今年底生效,到時候再亂跑將面臨當場開罰單。
另外,小編還要提個醒,
下來幾個月內,執法人員會使用測速槍取締超速騎行的違例者。
日後也將與交警在黑區聯合展開取締行動,
國家公園局人員也會在公園和公園連道取締違例者。
在腳踏車道巡邏的執法人員則會騎著摺疊式腳踏車執行任務,
到時候會不會出現腳踏車比賽呢?
現行的法令主要有哪些?
根據現有法令,魯莽騎行的腳踏車騎士和其他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
一旦對他人造成傷害,可在刑事法典第337(a)條文下被控上法庭,
可面對罰款最高5000元或監禁最長一年,或兩者兼施。
新法令都會有哪些?
陸交局今年下半年將公布有關活躍通勤的執法框架,
包括註冊電動腳踏車及其他輔助條文修訂的詳情。
現在已經初步公布的就是,使用者以後也須遵循車速限制,
在人行道的車速不可超過每小時15公里,
在腳踏車道和共用道行駛則不可超過每小時25公里。
大部分新條例將在今年底或明年初實施。
目前參與巡邏計劃的選區包括
大巴窯、義順、裕廊、淡濱尼和丹戎巴葛等,水域監督協會 (Waterways Watch Society)
也有意加入計劃。
所以,「騎士」們,文明出行才是最穩妥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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