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3歲已婚男主人被指半夜「性」起,在家中強姦35歲的女傭,六小時天亮後,再次制伏女傭,霸王硬上弓,不理會女傭的苦苦哀求。從事酒精批發業的被告面對兩項控狀,指他在2013年12月20日凌晨1時和清晨7時,前後兩次在巴西立住家強姦緬甸籍女傭。
案發時,女傭是由被告的妻子所雇用的。法庭諭令媒體不准報道任何可能泄露女傭身份的資料。
不認罪 獨自出庭面審
被告不認罪,案件今早在高庭開審,暫定審訊七天。
控方在開庭陳詞中指出,2013年12月20日凌晨,被告回到家,女傭當時獨自一人在家睡覺。
控方指被告接著制伏、非禮和強姦女傭,女傭不斷哀求被告停手,但不成功。
過了六小時後,清晨7時左右,被告涉嫌又一次制伏女傭並非禮她,然後霸王硬上弓;女傭再次哀求但仍無法阻止被告。
今年45歲的被告目前已離婚,獲准以7萬元保釋在外。
他今早穿著長袖襯衫與夾克獨自出庭面審,沒有親友陪伴。
據知,被告辯稱他和女傭是你情我願發生關係的,並非他霸王硬上弓。
若罪成,被告可被判坐牢最長20年,並接受罰款或鞭刑。
電話上告訴友遭強姦
案發後,女傭通過電話告訴朋友自己遭強姦,並且撥電報警。
控方指出,案發同天的較遲時候,女傭在電話上告訴一名男性友人她被強姦一事,男性友人說,女傭當時顯得心煩意亂。
女傭也在案發後的早上報警,警員隨後上門查案。
控方將傳召約10名證人供證,除了查案人員、警員,被告當時的妻子、女傭的朋友及女傭本身也會出庭供證。
警抵達看見被告蹲女傭面前道歉
警員趕抵現場查案,看見被告蹲在女傭面前道歉並說:「請別這樣對我。」
控方今早傳召兩名率先抵達案發現場的警員供證。
黃雪婷警曹在證人欄上指出,當接獲被派往現場時,她以為自己要處理的是一則虐傭投訴;在抵達事發單位後,她發現女傭與她的男同事說話時顯得有所保留和不自在。
她於是帶女傭到廚房談話,她說女傭當時顯得淡定,也沒有哭泣。
過了一會兒,兩名警員陪同女傭到組屋底層,被告也在附近。
黃雪婷供稱,被告接著上前,輕聲細語地向女傭道歉,但女傭沒有回應他。
被告一度蹲下來,繼續向女傭道歉,並說:「請別這樣對我。」女傭聽後轉過身子,不面對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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