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買賣股份 Marigold牛奶和維他精 「牛奶大王」妻兒對簿公堂 ~

張家六兄弟姐妹與母親郭寶凌(右三)原本站在同一陣線,於2007年革除「牛奶大王」張慶本的公司主席職位,如今卻分兩陣營對簿公堂。(左起)長子承濱、幼子承偉、幼女承瑩、次子承儀、長女承媛及次女承欽。(檔案照)

(新加坡26日訊)在獅城創立家喻戶曉品牌的「牛奶大王」,被指在台灣有「第二個家」和挪用公款;原本站同一陣線對抗一家之主的張家五子女與母親,如今分兩陣營請大律師,為買賣公司股份而對簿公堂。

原籍印尼、有「牛奶大王」之稱的商人張慶本(85歲)與妻子郭寶凌(84歲)在1960年代創業,設立馬來西亞乳酪私人有限公司(Malaysia Dairy Industries Pte Ltd)。

這家公司生產數十種家喻戶曉的乳制產品,包括Marigold牛奶和維他精。

夫妻倆育有六名子女,次女承欽(56歲)、幼女承瑩(53歲)和次子承儀(54歲)入稟高庭,起訴長子承濱(58歲)、幼子承偉(51歲)和郭寶凌,案件今早在高庭開審。

長女沒參與訴訟

馬來西亞乳酪私人有限公司及該家族企業下的另兩家公司,也被列答辯人。張家長女承媛沒有參與這起訴訟。

不滿父親管理方式

訴方是張家家族企業的小股東,他們指辯方因為不滿父親管理公司和股份的方式,以及父親在台灣另有妻兒,導致辯方對父親心存怨恨,並認為訴方偏袒父親,因此對訴方展開壓迫性行為。

訴方稱辯方的壓迫手段包括削減薪金和福利、不公平地罷免承欽和承瑩的董事局職務,但同時卻大幅度調高自己的薪金與花紅。

訴方也指辯方為對付張慶本而濫用公司資源。

訴方引用公司法令,吁法庭裁定辯方行為不公正與具壓迫性,並申請讓法庭指示辯方以雙方協議的價格,買過三名起訴人的股份。

「早知不分資產給女兒」郭寶凌感慨或許可免官司

牛奶大王被指重男輕女,原本只準兒子與孫子才能擁有公司股份。

辯方的開庭陳詞揭露,張慶本原本只把公司股份分給三個兒子,但二兒子因為一度遇到經濟困難,曾將手上股份賣給哥哥和弟弟。

堅持沒偏袒子女

2002年左右,母親郭寶凌為了讓女兒們也有保障,向丈夫要求分錢給女兒們,但張慶本拒絕這麼做。他最後有把部分公司股份轉給三名女兒與當時已沒股份的二兒子。

郭寶凌感慨,若她當初沒有要求分資產給女兒們,今時今日就不會有這起官司,她堅持自己愛所有的孩子,沒有偏袒任何一方。

辯方也駁斥,起訴人當初也有份參與罷免父親在公司的職務,如今卻反指辯方是因為不滿他們支持父親,才對起訴人採取壓迫性的行為。

訴辯雙方都請了高級律師來打官司,案件續審中。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9/node1044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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