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以為牽著孫子的手,就能保護他,是我的錯!」
晚報去年12月10日獨家報道,年僅八歲的翁子傑,在12月9日傍晚6時許上完游泳課,跟外公搭巴士回家時出車禍。祖孫倆當時違例從巴士終站越過余東旋街,要回返艾弗頓園住家,結果汽車撞上,翁子傑因此丟命。
66歲的外公陳先生,事後雖然沒被女兒和女婿責備,但他內心深處卻感到很自責,直至今日。
回想起事發經過,陳先生說,他之前肩膀酸痛,自去年9月便一直睡不好,體重在4個月內瘦了4公斤。
「我應該是肌肉退化,整個人一直感覺很不舒服,所以事發前也沒想到走遠一點的路過天橋,如果過天橋,事情就不會發生。」
他神情黯然地說,他曾在報上看過母親帶著孩子過馬路被撞的新聞,一直以來也不斷提醒周邊的家長,過馬路時要看好孩子,一定要牽著他們的手。
「我當時就是牽著子傑的手過馬路,我以為牽手就能保護他。」
訪談的過程中,陳先生多次強調「是我的錯」,要為愛孫的死負責。
陳先生說,出事的外孫是長孫,也是他的心肝寶貝,女兒和女婿事後沒有責怪他,但他卻感到很自責。
「我自認是一個盡責的外公,事情如今已無從挽回,我也成了一個自責的外公。」
思念與日俱增 亡孫臥房睡覺
對愛孫思念與日俱增,外公每周會到愛孫睡房睡上四五晚,愛孫照片隨身攜帶,而且從此不再游泳。
陳先生說,他平時很愛游泳,只要一有空就會到游泳池運動,可是孫子去世後,他就再也沒有下水游泳,怕觸景傷情。
他把記者帶到愛孫睡房,指著桌上滿滿的玩具和照片說:「這些都是子傑生前最愛的玩具,我通通收著。每次想念子傑時,我就會到他的睡房裡過夜,一星期大概會到這裡睡上四五晚。」
除此之外,陳先生也會隨身攜帶愛孫的照片。他心知愛孫已不在,隨身攜帶照片,是希望讓自己感覺孫子還在身旁,一解思孫之苦。
外公年紀大沒用天橋交通燈
法官:悲傷的意外
外公和孫兒沒有使用劃定的人行道,亂過馬路被撞,法官指這是一起「令人悲傷的交通意外」。
驗屍庭昨天針對這起事故展開研訊時,法官就把這起意外形容為「令人悲傷的交通意外」。
調查顯示,外公因為年紀大了,沒有使用附近的天橋和交通燈過馬路。兩人當時越走了三條車道,抵達第四條、也就是最右邊車道時,看到紅綠燈轉綠,兩人加快腳步過馬路,一輛汽車這時卻迎面而來。
一聲巨響後,死者「不見蹤影」,外公則摔在最右邊車道。
涉撞倒死者的司機陳詩韻(22歲,學生)說,當時的視線被另一輛車阻擋,沒看見有人過馬路。
男童被撞後腦溢血、臉部和頭顱骨多處骨折等,搶救無效,父親翁敦隆(40歲,資訊科技顧問)最後決定拔管,減少愛兒受苦。他事後受訪曾說,這也是他一生中最艱難決定。
父母日前已帶幼女飛澳
原要帶出國延期卻出事
死者的父母已經帶著妹妹,在4月8日到澳大利亞公幹。
陳先生受訪時說,他的女婿,本來在去年11月被公司派到澳大利亞公幹,為期兩年。「他們當時有說,如果當地的環境適合,不排除全家移民。可是後來不知怎麼的,出差的日子換成今年4月。如果按照原來的行程11月出國,意外就不會發生。」
他說:「女兒一家更早之前就把房子出租,所以一家才搬到我家住。」
陳先生說,子傑的父母和妹妹,已在4月8日去了澳洲墨爾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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