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後港一組屋大門凌晨遭人放火還以腳車鏈鎖上,婦女被驚醒報警求助,一家四口逃一劫,涉案17歲阿窿跑腿落網!
這起事件發生在星期六凌晨2時許,地點是後港1道第116座組屋的一個單位。
據了解,居住在事發單位的是一對華族夫婦和兩名孩子。
記者今早走訪案發單位時,屋主兒子向《新明日報》敘述了事發過程。
他說,當時自己正在睡覺,沒有察覺到火患發生。不過,那時候父親嗅到燒焦味,因此叫醒了母親。驚見前門起火,妻子馬上報警求助。
根據警方文告,在接獲通報後,發現單位門前被縱火,而且還被腳車繩鎖上。另外,單位附近的樓梯口處牆壁也出現追債字眼。
據記者觀察,單位門邊和地上有藍色油漆,相信還未清洗乾淨。另外,木門的尾端也有燒焦的痕跡。
他補充,一家人在這裡居住十多年來,首次發生這樣的事,並猜想阿窿跑腿相信是認錯人,或者是認錯單位。警方於前天逮捕了涉案17歲少年,並展開調查。
17歲少年今早被控
涉及至少三起阿窿騷擾事件,17歲少年今早被控。
警方昨晚發表文告,宏茂橋警署和勿洛警署警員在案發後聯合展開調查,並掌握了嫌犯的身份。
他們於前天在榜鵝徑一帶逮捕這名17歲的少年。初步調查顯示,這名少年也涉及類似位於宏茂橋、勿洛以及淡濱尼的阿窿騷擾事件。
據《新明日報》探悉,涉案少年在過去事件中涉及潑漆和塗鴉,這一次的縱火事件相信是他首次干下。
他今早面對一項控狀,指他上周五凌晨3時13分涉嫌在宏茂橋32街第350座組屋為一名阿窿「Benson Tay」騷擾7樓一個單位的住戶,在鐵門和大門上潑紅漆,並在樓梯口用黑色馬克筆寫下欠債還錢的字眼,牴觸放貸人法令。若罪成,被告可被判罰款5000元至5萬元之間,最長5年監禁和3至6下鞭刑。
上回兀蘭放火 也是年輕人
阿窿跑腿涉縱火事件近日頻發生,上個月遭殃的是兀蘭一組屋單位,涉案也是年輕人。
《新明日報》日前報道,上個月6日在兀蘭31街第318座組屋發生縱火案。19歲阿窿跑腿穆罕默蘇菲安(Muhammed Sufian)疑為追2400元債務,竟深夜鎖鐵門,發狠縱火燒屋,46歲婦女險丟命。警方初步調查後發現,原來他也涉及在干案五天後,於兀蘭圈的另一個單位,也以同樣手法縱火燒屋,講師一家六口活在恐懼中。被告於3月24日被逮捕,兩天後被控上法庭。
去年10月,26歲青年莫哈默嘉斯尼涉嫌指他按非法放貸者「Patrick」指示,用燃油放火燒惹蘭紅山第143座組屋19樓一個單位的大門。
居民:單位毗鄰也曾被潑漆
居民對縱火之事表震驚,有者透露10多年前事發單位毗鄰也曾被潑漆。
受訪居民告訴《新明日報》,他們都不曉得這幾天有發生阿窿騷擾事件,區內十分寧靜。
不過,一名男居民表示,其實10多年前,失火單位旁邊也曾遇阿窿騷擾事件。
「當時跑腿是在門外潑漆,不像這一次涉及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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