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漁船常出事,究竟惹了誰?
導語:最近,兩起和中國漁船有關的新聞引人關注。前有阿根廷海軍擊沉中國漁船,後有中國漁船被印尼武裝船襲擾,中國海警出手相救。近年來,中國漁船「涉外」糾紛不斷,不少人覺得官方姿態應更為強硬,以維護國家尊嚴。
一、中國漁船出事,不同海域不同處理,不可一概而論
隨著近海漁業資源枯竭,中國漁業不得不「遠赴重洋」,涉外糾紛也在增加。然而,中國漁船在有爭議海域捕魚是一回事;在別國專屬經濟區非法捕撈則是另外一回事。
在南海爭議海域,我國可以和相關國家通過劃分水域、簽署漁業協定等方式解決漁業爭端;如果不能達成協議,中國漁船在傳統漁場捕魚遭到外國船隻襲擾,海警也理當救援。這並非是姿態強硬,而是維護國家利益和國民生命安全的應有之義。
在阿根廷海域出現糾紛則與南海不同,首先,中阿沒有領海爭端,阿根廷有權打擊在其專屬經濟區內的非法捕撈行為;其次,阿根廷公然進入公海擊沉中國漁船的可能性很小,如阿方所說屬實,中國漁船確實涉嫌非法捕撈和對抗執法。
中國漁船因涉非法捕魚被阿根廷軍艦擊沉
擊沉漁船固然過於粗暴,但在事件尚未調查清楚之前,如果中國像一些網友期望的那樣「態度強硬」,豈不成了鼓勵中國漁船非法捕撈?
二、在南美和西非,中方漁船非法捕撈活動早已飽受詬病
中國漁船到韓國非法捕魚,國人並不陌生,但到阿根廷非法捕魚,不少人可能第一次聽說。實際上,中國漁船在南美和西非的非法捕撈行為更為國際社會關注。
非法捕撈一般稱為IUU捕撈,是對非法、不報告和無監管(illegal, unreported, unregulated)捕撈的統稱。中國在上述地區非法捕撈有多嚴重?目前並沒有來自中國官方的準確數字,但其他國際組織卻有相關統計。
歐盟的報告顯示,在2000-2011年間,中國漁船僅在西非北部海域的非法捕撈行為有2648起。西非區域漁業組織統計的數量少些,但也令人尷尬:2000-2006年,2011-2013年間,中方漁船在西非六個國家共有204起涉嫌非法捕撈行為。
中國遠洋漁船在西非漁場
在盛產魷魚的阿根廷漁場,中國漁船的非法捕撈也很「猖狂」。阿根廷記者羅伯托·馬圖拉納表示,中國漁船進行非法捕撈時,常常集體行動,其中一艘會帶上最先進的雷達設備,海岸警衛隊來的時候,雷達發出警報,然後所有的漁船都開始逃跑。
中國漁船不僅有先進的設備,還有當地腐敗官員的「協助」:海警的腐敗官員會提前告知中國漁船本國巡邏船的離港時間,讓中國漁船有更充裕的時間逃跑;負責發放捕撈許可證的漁業官員,常常「會將一份阿根廷捕撈許可證交給兩艘中國漁船,這樣當一艘船在港內時,另一艘還能出去捕撈。」
毫無節制的非法捕撈不僅破壞當地海洋生態,還會讓當地人「無魚可捕」,因此這種行為飽受國際社會詬病。以非洲為例,去年24個非洲國家的代表舉行會議,決心解決非法捕撈問題,並呼籲中國採取措施結束此類非法捕撈行為。
與國外的遠洋漁船相比,非洲當地人的小漁船毫無競爭力
三、非法捕撈持續,中方漁民生命安全恐陷入更危險的境地
從長遠看,任何一個國家都不可能允許非法捕撈在本國海域長期存在,如果中國漁船有組織、成規模的非法捕撈延續,很容易激起當事國更嚴苛的執法,進而威脅中國漁民生命安全。這並非危言聳聽,而是有前車之鑑的。
2001年,中韓簽訂《中韓捕魚協定》。在早期執法中,韓國也沿用海洋執法準則,以橡膠彈、電子攻擊槍等非殺傷性武器為主。由於這無法阻止中國漁船的非法捕撈,韓國媒體和民眾常常批評警方手段軟弱。在批評聲中,韓國海警的執法手段不斷升級。2008年以後,韓國允許海警帶槍盤查;2011年韓國決定,對停船要求置之不理並使用兇器妨礙執行公務的可疑非法捕魚船隻,海警可以積極使用包括槍枝在內的所有手段進行逮捕。結果,在2012年和2014年,中國漁民張某和宋某分別被韓海警槍擊致死。
在經濟懲罰上,韓國也不斷升級,對非法捕撈的外國漁船的最高押金從7000萬韓元調升至1億韓元再到2億韓元,並給予海警沒收用於「非法捕撈」的漁具和捕獲漁產品的權力。
為了打擊非法捕撈,西非國家也在加強「軍備」。以象牙海岸為例,過去該國海軍力量薄弱,巡邏船航速慢,曾眼睜睜看著中國非法捕撈船揚長而去。此後,該國痛定思痛,於2014年購買了法國的新型遠洋高速巡邏艇,一下就捕獲了兩艘中國非法捕撈漁船,象牙海岸海軍還高調進行慶祝,稱之為「海軍的歷史性勝利」。
象牙海岸曾於2014年扣押兩艘中國漁船
與被韓國警察槍殺的漁民相比,這兩艘漁船上的漁民是幸運的,因為他們生命無憂,也沒有被沒收漁具和水產品。不過,如果中國漁船非法捕撈繼續下去,難保西非國家不會成為下一個韓國。因為他們也會面對本國漁民和媒體的壓力,更不想讓「歷史性的勝利」成為歷史的笑柄。
四、非法捕撈自己也能管好,這也是負責任大國的表現
在不少人眼中,遠洋非法捕撈「天高皇帝遠」,母國鞭長莫及,只能靠當事國監管。事實並非如此,母國也可以對非法捕撈進行監管。過去,韓國漁船也曾是西非非法捕撈的常客,由於韓國打擊非法捕撈不力,歐盟把韓國列為「預備非法捕魚國」,如果最終成為「非法捕魚國」,韓國將無法向歐盟出口水產品。
在輿論壓力和環保組織的監督下,韓國修改了《遠洋產業發展法》,加強對韓國遠洋漁船非法捕撈的監管,採取了設置漁船定位系統(VMS)、運營漁業監視中心(FMC)等措施,並向歐盟通報了為根除非法捕魚行為作出努力的情況及其成果。2015年,韓國成功脫離了「黑名單」。
對於遠洋漁船,中國雖然也採用漁船定位系統,並在2014年出台《遠洋漁船船位監測管理辦法》,將原來的一日兩報改為四小時一報,但有學者指出,中國的監管仍不成體系,中國的定位系統也不是自動回報而是漁船主主動報告。這樣的監管就有些形同虛設了。可以作為佐證的是,中國也曾處罰3起西非非法捕撈行為,但都是由當事國舉報而非中國的監管系統發現。
本國不監管,就只能迎接當事國更嚴厲的監管。最後的結果很可能形成「漁船有恃無恐非法捕撈——部分媒體渲染『漁民被欺負了』——國內群情激奮——政府買單負責」的惡性循環。這樣的惡性循環,常常會導致兩國民眾互相厭惡,進而影響兩國關係。
中國漁民刺死韓國警察,韓國海警嚴打中國漁民等事件,常常導致兩國民眾互相指責
聯合國糧農組織指出,非法捕撈是全球性的重大威脅,會加劇某些地區的營養不良、糧食不安全問題,造成生計機會和收入流失,對環境造成破壞更是不可估量,而打擊非法捕撈是改善全球糧食安全和營養狀況、減少飢餓和貧困的一項關鍵措施。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大國,加強國際合作打擊非法捕撈,中國責無旁貸。
結語:常有人把海洋比作海上糧倉,但這個糧倉也需要修養聲息。過度捕撈、非法捕撈曾是中國近海漁業資源枯竭的重要原因,希望世界漁業資源不會因為相同的原因而枯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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