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09日
(新加坡9日訊)中學物理教師被指跟15歲女生髮展師生畸戀,女生珠胎暗結,他卻不認性侵罪,聲稱自己等到女生年滿16歲才開始跟她發生性行為。
新加坡《新明日報》今年2月報道,39歲中學男物理教師被指在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9月24日的一個半月內10次帶15歲女學生回家胡搞,犯案近一年半後才被逮捕,今年2月22日被判表罪成立。為保護涉案少女,法官下令媒體不得報道可能曝光少女身分的任何名字和資料。
今早被告首度抗辯,在引證時承認與女學生從2015年7月底正式成為戀人關係,兩人過後也親吻、擁抱甚至透過內衣褲摩擦對方,但在女學生16歲前沒有性行為。
「她(女學生)通常會每周一次來我家找我,通常都是在周日。因為我母親周末才會回家,所以周日是比較方便。母親也不喜歡我叫女學生來家裡。」
被告也使用與女學生之前的短訊為證,說明他們沒有在她16歲生日,即2015年10月底前性交,因此他並非性侵未成年少女。

中學物理男教師被指與當時15歲的女學生胡搞。(示意圖)
他表示曾在短訊中提到「不會逼迫她」,對方也回答說在幾個月後就到合法年齡。
被告稱他尊重也很關心女學生,因此不會逼迫她性交。
當被問及為何他的說法和女學生當時作證時有出入,被告說他不能為她說話,但事發已是三年前,可能女學生對於幾時性交的日期已搞混。
被告也透露,女學生在2016年11月中旬發短訊告知他自己懷孕,他致電給她,卻是女生母親接聽,對方大罵他,聲聲表示無法相信他為人師表,竟然做出這種事。被告稱不知說什麼好,只好道歉。過後,再打回去是女學生姐姐接聽,要他不要再打回來,他們一家還需要思考如何處理問題。
案件目前續審中。
女生關懷備至
被告因此情愫暗生
被告聲稱,自己生病時女生對他關懷備至,還說會照顧他終老,讓他深受感動,因此情愫暗生。
被告稱在2013年11月底的分流考試後,詢問女學生和她多兩名朋友是否要補習,因此開始在家中給她們補習。一開始是周末補習,但由於他母親不喜歡女學生來他們家,被告唯有在周日母親不在家時給她們補習。
過後,被告在2014年至2016年患上急性咳嗽,女學生每周都來看他,讓他深受感動。
他也聲稱,自己是在最脆弱時與女生情愫暗生,表示女生探望他的舉動讓他備感窩心。女學生也曾說擔心他一個人會孤獨終老,也說會照顧他。被告感動於心,在2015年7月底和她表白,兩人一直到約2016年8月才結束關係。
首次性交
被告形容難忘「里程碑」
被告形容,自己與女生的首次性交為難忘「里程碑」。
被告今早以「三大理由」證明未性侵女學生。他稱,兩人是過了女學生16歲生日後才在2015年12月28日首次性交,更稱事件是難忘「里程碑」。
首先,被告表示兩人都知道與未成年少女性交構成犯罪,因此兩人不可能這麼做。他也出示短訊,顯示女學生曾寫說:「目前談論此事還太早,因為我未成年。」,這顯示女學生知道不能未成年性交。
其次,女學生因為是個虔誠的基督徒,因此不是很願意有婚前性行為。
最後,女學生非常害怕會未婚懷孕,害怕會毀了自己的前程,所以不會這麼願意性交。被告稱女學生曾告訴過他,一名阿姨的19歲女兒未婚生子,當時女學生說整件事很「嚇人」,因為人生就這樣沒了,也稱未婚懷孕對她是惡夢。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7/node206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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