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新斯科舍省通過立法 所有成年人被默認為器官捐獻者

愛分享| 2019-04-20| 檢舉
加拿大新斯科舍省(Nova Scotia)議會一致通過一項立法《人體器官和組織捐贈法案》,規定該省的所有成年人都被默認為器官捐獻者,成為北美第一個通過該類器官捐贈立法的省議會。

根據加拿大傳媒報導,《人體器官和組織捐贈法案》(The Human Organ and Tissue Donation Act)於本週內通過,在加拿大境內引發了激烈討論。在此前,不論是在美國昂或加拿大,器官捐獻都是一個人主動且自願提出的行為。該法案開闢北美先河,加拿大其他省份有可能效仿。

據了解,這項法案意味著,該省所有成年人將自動成為器官捐獻者,除非當事人明確提出不願意。換句話說,如果省民不願意捐獻器官,必須事先聲明,否則會一律被視為願意捐贈。不過,到真正捐贈時,當局仍然會徵求死者家屬的意見。

該省省長尼奧(Stephen McNeil)披露,新法案是為了增加更多器官捐獻者,挽救更多人的生命。

新斯科舍負責器官捐贈項目的史蒂芬博士(Stephen Beed)表示,2018年,該省共有21人成為器官捐贈者,另有110人捐贈了角膜和心臟瓣膜等組織。他認為這個水平太低,希望該新法案能協助提高器官捐贈率到20%以上,以達到一些歐洲國家的水平。

另外,在卑詩省,自2017年2月28日起,前往卑詩保險公司辦事的市民,都會被詢問是否願意登記成為器官捐贈者,並提供登記服務。但是,根據一位女讀者反映,自己在辦理社保卡時,捐贈器官的表格連同文件一起發給她,現場工作人員並未多做解釋,指這樣的操作容易讓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誤填。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7/node205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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