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承認,販賣毒品也吸毒,但罪不該這麼嚴重,「我不想待在這裡20年」

愛分享| 2019-01-20| 檢舉

(倫敦19日綜合電)於2016年8月被裁定6項販毒罪名成立,判囚20年兼鞭笞24下的英國第二代華裔、曾就讀倫敦精英學校、譯音姓袁(Ye Ming Yuen)的青年(29歲),於2018年2月服刑。

周四(17日),袁男在樟宜監獄中透過視訊接受英國《每日郵報》專訪,也是他服刑至今,首次接受媒體訪問。他說,在服刑期間,他每天都要面對鞭笞的刑罰將降臨在打身上,這令他每天都活在焦慮的情緒中,目前長期吃藥,情緒才會平復,才能入睡。

「我當然怕」,他說,有囚犯被鞭笞後,留下疤痕;有的行刑到一半,那條4尺長,直徑半吋的藤條,都斷掉,然後在換條同樣大小的藤條繼續打,確保鞭笞的力度一樣。

「我都在準備好去面對它(鞭笞)。我想,在每隔一次的鞭笞,再做呼吸操練,或許能減輕鞭笞的痛苦。我只能禱告不要在鞭笞半途昏倒,因為醒來之後,還要繼續被鞭笞。」他續說:「我知道被鞭笞3下後,皮膚一般都會裂開,之後就會感到異常的痛。」

有報導指,袁的妹妹曾說,哥哥從去年12月開始,獄警常常會沒有預警就敲門要哥哥接受鞭刑。哥哥隨即以有違人權,拒絕受刑。聽到這句話之後,獄警們暫時放棄了。兩周之後,他們如法炮製,哥哥再次抗議,獄警們沒有得逞。

不過,鞭刑是他服刑的一部分,在往後刑期的每一天,他都會被獄警送到行刑室,裸著身體,被綁在木棧橋上接受鞭刑,每一輪將鞭笞3下。

他承認,販賣毒品也吸毒,但罪不該這麼嚴重,「我不想待在這裡20年」

袁男曾在精英學校念書。

他承認,販賣毒品也吸毒,但罪不該這麼嚴重,「我不想待在這裡20年」

新加坡鞭刑示範照。

他承認,販賣毒品也吸毒,但罪不該這麼嚴重,「我不想待在這裡20年」

袁男不願待在監獄20年。

階下囚的生涯 回不去的20年

說到監獄的日常生活,袁男每月獲准見面家屬2次,每次20分鐘,只可面對面交談,不能碰觸或擁抱探望他的人。另有30分中類似媒體對它專訪的視訊時間。

清晨6點起身,晚上9點半睡覺,睡的是一片在牢房裡鋪在石灰地的竹簟;一周兩次,每次1小時在牢房外修習《聖經》。他還可以選擇看書,最近大部分都是《權力的遊戲》和棋盤遊戲。

早餐是白麵包加果醬,午餐大部分是咖喱飯,晚餐也就是午餐在加肉,或著魚,還有兩片果肉,偶爾加了甜品。

袁男說,他12年前還在倫敦威斯敏斯特時已接觸毒品,剛開始是用大麻,後來就是古柯鹼,讓他有「自信」。他住在新加坡的其中原因,是因為那裡很難買到毒品。

但新加坡令人震撼的夜生活,他在Home、Zouk和Canvas當DJ的時候(大部分都在Canvas),曾花了150英鎊買冰毒自用;他說他的毒癮令他忘掉更重要的事和家人的愛。

「爸爸70歲了」,他說:「我已5年沒見過他,我不知道還有沒有機會再見到他。」

袁男本來被判死刑,在經過兩年多的審訊,法庭看在他運毒(冰毒和大麻)累計總量不超過500克,最終將刑罰改為判20年的有期徒,再加24下「鞭刑」,這個次數也是鞭刑中最嚴格的程度。

他承認,販賣毒品也吸毒,但罪不該這麼嚴重,「我不想待在這裡20年」。他

說,「應當被囚8年,並接受數次的鞭笞」。

「強姦未成年的犯人,也才被鞭笞18下,而我卻要24下」。

他說,他不需要任何人的同情,並強調司法公正,他目前在著手寫信給新加坡總統,希望他能寬大處理。他說,目前還可以堅持下去,但對是否能得到寬大處理,則不抱大期望。

「當我在夜間驚醒時,都在想著我的未來」他透露:「我失去了30歲以後的光陰,到時出獄後,因年紀太大,無法生育孩子了。」

『鞭刑很可怕,我不要。但我還是較關注刑期(囚禁20年),你無法挽回已流逝的歲月。」

若是在英國,袁男的最高刑罰是判囚12個月。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7/node200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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