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蹤19年,男子被判「死亡」...但當他親自站上法庭證明「還活著」,法官卻拒絕讓他「復活」!

一個人失蹤、生死不明,經過一定的期間後,法院就會宣告失蹤者已經「死亡」,讓家屬可以處理他的身後事,如財產的繼承,或是配偶的再婚等,然而如果失蹤者在被判定死亡後再次露面,那法律上又會如何判決呢?讓我們來看看羅馬尼亞這個男子的故事吧!

失蹤19年,男子被判「死亡」...但當他親自站上法庭證明「還活著」,法官卻拒絕讓他「復活」!

今年63歲的羅馬尼亞南子康斯坦汀(Constantin Reliu),26年前隻身到土耳其擔任廚師,期間他曾因為處理老婆外遇的問題回到羅馬尼亞,但1999年他再次飛到土耳其工作時,就跟家人斷了聯繫,整個人像是人間蒸發般,完全沒了音訊。

失蹤19年,男子被判「死亡」...但當他親自站上法庭證明「還活著」,法官卻拒絕讓他「復活」!

康斯坦汀的老婆在等待丈夫幾年後因打算再婚,於是向法院申請丈夫失蹤,最後終於在2016年時取得康斯坦汀的死亡證明,然而在今年初,康斯坦汀卻因為非法居留而遭土耳其政府遣返回國,而他回到家鄉後才發現事情完全變調!

失蹤19年,男子被判「死亡」...但當他親自站上法庭證明「還活著」,法官卻拒絕讓他「復活」!

首先,康斯坦汀在進入海關時,被海關認為是盜用她人身分試圖偷渡入境,後來透過舊護照照片、指紋等資料,康斯坦汀才知道自己已經因為失蹤而被判「死亡」,所有的證件皆已無效。

失蹤19年,男子被判「死亡」...但當他親自站上法庭證明「還活著」,法官卻拒絕讓他「復活」!

為了找回自己的身分,康斯坦汀要求法院收回2016年發出的死亡證明,但就算他活生生的站在法官面前,但法院仍以已經超過推翻死亡認定的期限為由,判定康坦斯汀的死亡證明依然有效。

失蹤19年,男子被判「死亡」...但當他親自站上法庭證明「還活著」,法官卻拒絕讓他「復活」!

由於沒有合法身分,康坦斯汀無法再次返回土耳其,目前只能暫時被羅馬尼亞移民局居留。康坦斯汀表示,自己明明活著,卻被判定死亡,現在沒有收入,更無法工作,甚至還患有糖尿病。但他也表示,無法接受判決結果,將會再次上訴。

失蹤19年,男子被判「死亡」...但當他親自站上法庭證明「還活著」,法官卻拒絕讓他「復活」!

這情況真的很微妙啊,明明活生生的出現在大家面前,但卻還是被判「死亡」證明,這樣的判決結果誰能夠接受呢?希望羅馬尼亞的政府能還給康坦斯汀一個公道啊!分享出去,讓大家看看這篇文章吧!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7/node1926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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