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內褲竟飄「嘉明的味道」 醫怒揪姦情「一夜七次」

 

妻內褲竟飄「嘉明的味道」 醫怒揪姦情「一夜七次」

 

高雄1名陳姓醫師娘3年前找鄭姓設計師裝潢診所與住家,兩人竟發展出婚外情,陳女丈夫經親戚告知起疑後,回家細聞到妻子剛換下的內褲,驚覺竟有[精.液]味道,還發現2人多次互傳「跟你每次都有([高·潮])」、 「還有一夜七次」訊息,氣得提告。高雄高分院判陳女和鄭男各2月徒刑,還須賠陳女丈夫75萬元。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陳女丈夫與陳女結婚,並育有1女,兩人已在去年離婚。陳夫提告指稱,夫妻倆經友人介紹認識從事裝潢設計的鄭男,委託他裝潢診所與住家,兩人卻背地裡暗通款曲。

前年2月某日下午,陳女與鄭男一起在鳳山逛大賣場,剛好被陳夫姊姊撞見,姊姊駕車尾隨陳女一路開到鄭男住處附近,趕緊打電話告知弟弟,陳夫隔天等妻子回家,立即到洗衣籃翻找妻子的衣物,果然聞到她剛換下的內褲散發出疑似[精.液]的味道,怒火中燒。

不僅如此,陳夫還發現,妻子曾傳LINE給鄭「真的有梅毒(指鄭男)」、「我都擔心萬一我也有了」、「跟你每次都有([高·潮])」、「好想抱著你好好睡一覺」,鄭男也回「跟我常[高·潮]、好幾便(遍)」、「還有一夜七次」等語,怒告2人通姦,並求償200萬元。

刑事部分,法官考量陳女內褲確實驗出鄭男DNA,依通姦罪各判2人2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民事部分,高雄高分院也判陳女和鄭男應賠陳夫75萬元。

 

陳男在妻子內褲上聞出[精.液]味道,驚覺妻子外遇。示意圖

 

無獨有偶,婚內出軌的事件並不少見,下面也是一個這樣的例子。

據臺灣媒體報導,原本任職於同一家公司的黃姓男子與向姓女子發生婚外情,後來黃男被甩了之後,在網路上散布文章與照片誹謗向女,無意間被劉姓元配發現憤而提告,板橋地檢署依通姦、加重誹謗罪起訴黃男。

據報導,起訴書指出,黃男與向女於間任職於同一家資訊公司,兩人相識交往,3年內接續利用公餘或是共派大陸出差的機會,在各地汽車旅館、溫泉旅館甚至在女方的臺北住處發生關係,向女認為畸戀不值深陷遂提出分手。

黃男心有不甘報復,以寄發電子郵件給向女公司的主管、同事與客戶,誹謗向女利用陪睡往上爬,並在個人申請的博客以及網路論壇轉貼這些信件,又在網路相簿內張貼兩人的親密照片供線民流覽,以報復「小三」向姓女子。

 

黃男後來失業在家流覽網頁,被元配劉姓女子意外發現網路上的不雅照片,追問之下才知道丈夫的婚外情,憤而提告且拒絕和解。板檢偵辦後,將黃男依通姦、加重誹謗罪起訴。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7/node1738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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