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媽媽分擔家計,13歲女下海援交只為孝順

為幫媽媽分擔家計,13歲女下海援交只為孝順

 

 

少女母親對女兒為幫忙她而援交感到自責,但也指控警方辦案速度太慢

高市一名13歲國一女學生,得知單親母親失業,缺錢搬家、繳不出房租押金,竟偷偷下海援交,再把賺到的錢分給母親,騙稱是當應召站接線生、以及在LINE介紹美妹打工賺來的,母親事後查看女兒手機才知真相,相當自責,怒告以手機「約炮」的6男,警方上周傳喚1男,依《妨害性自主》、《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送辦,將再追其他吃幼齒男客及應召站。

 

這名母親表示,她與13歲女兒一同租屋生活,家境並不富裕,去年9月間因屋主臨時要賣房,要她們搬家,因找新房子要押金、房租及搬家費,她當時失業身上僅有8千元,女兒得知後以手機私自下載約炮神器之一的交友通訊軟體《遇見》,當月下旬便與男網友援交,6天內至少與6名男子發生[性.關.係],[性.交]易一次代價為3000元至4500元不等,[口.交]則500元。

母親說,9月29日女兒認識綽號福哥的雞頭,每天學校下課後,福哥就開車接送女兒援交,深夜才回家,每天接客至少5、6人以上,期間女兒還拿下海賺來的1萬元給她,她追問錢那裡來?女兒騙稱是到應召站當接線生以及在LINE介紹美妹打工賺來的,她剛開始信以為真沒再追問。

 

直到女兒在應召站接客第9天後,她見女兒淩晨2點多才回家,經追問並查看女兒手機才發覺事情真相,當下氣詐並報案。少女向母親及警方表示,因家裡缺錢,「只是想幫忙母親分擔家計,才下海援交」;前後援交天數約半個月,接客數十人。

這名母親並指控警方辦案速度太慢,她說去年10月8日報案,4個多月來沒下聞,到上周才傳喚1人偵辦,警方則坦承速度慢了些,主要是查證那些約炮男子身分不易,且要經安置在中途學校的少女指認無誤才能進一步進行偵訊,警方強調涉案男子及應召站部分,一定會追辦到底。

 

律師葉銘進表示,依《刑法》第55條規定,一行為觸犯數罪名者,從一重處斷;此案《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第227條相對較重,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林錫淵/高雄報導)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7/node17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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