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院重判這名繼父十年半。
臺灣新竹1名43歲單親媽帶9歲女兒投靠娘家,2014年結交45歲曾姓男友,由於單親媽需到臺北工作,無力盯女兒課業,平時都交由曾男代為管教。女童叫曾男「爸爸」,但曾男管教卻是「淩.虐」,課業不滿意就體罰,甚至用鐵尺、曲棍球棒打到紅腫瘀青,讓女童相當畏懼。甚至藉口女童脊椎側彎,要幫她調身體「性.侵」得逞。法官日前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3次,重判10年6個月。
檢警調查,曾男2014年9月帶女童去自己的租屋處,複習功課時,竟藉口女童有脊椎側彎要幫她調身體,要求女童脫光衣物,並用枕頭蓋臉,女童因曾遭體罰痛毆,心生畏懼不敢反抗,慘遭「性.侵」得逞。
前年6月,女童因數學成績不佳要被處罰,曾男竟要求「調身體2次」相抵,女童再遭「性.侵」得逞。前年7月暑假,女童11歲時又被帶到曾男住處,以幫她按摩「調身體」為由,竟要求女童幫他「尻.槍」,並加以「性.侵」得逞。
幸好,外婆帶女童去姨婆家玩時,姨婆幫女童洗澡,發現她年紀小小竟有「白.帶」,經細問下才知女童已成曾男性禁臠,家人趕緊帶女童去驗傷後,報警控告曾男惡行。
少女複習功課繼父乘機「性.侵」,姨婆最後揭發案情。(示意圖)
曾男向法官辯稱,確實曾與女友及女童同居生活,也曾體罰女童,導致有嚴重紅腫傷勢,讓女童確實害怕他,但絕無「性.侵」。因女童有嚴重脊椎側彎才幫她推拿,女童是為了逃避上學及直排輪課程,才會誣告,且女童有說謊習慣,「性.侵」過程是虛構的,若遭「性.侵」卻沒也沒跟媽媽求救,不合情理。
曾男還舉女童老師給予的評價,指稱女童不像有內心陰影或創傷者,女童的作文「家庭生活記趣」、「我的爸爸」及「新年新希望」,都是以「爸爸」稱呼他,文章提及「爸爸」樂於助人、善盡責任,照理來說,被害人是不可能對一個長期「性.侵」自己的人有高度評價。
法官調查發現,女童在檢警偵詢及審理過程證詞都相當明確,控訴曾男趁女童母外出上班之際,以「調身體」為由叫進房間加以「性.侵」。女童向法官表示,有次參加直排輪比賽前,曾男以調身體為由,說她的筋不夠開,要幫她拉筋,卻要求脫光、雙腿張開,加以「性.侵」得逞。最後一次是因為曾男說對數學成績不滿意,要求「調身體2次,來抵成績不好」,因為害怕才配合,當時有傳LINE給媽媽,但媽媽沒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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