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國會有望通過一項嚴厲法規:「對利用隱形照相機或攝像機進行偷窺的性犯罪者進行化學閹割。 化學閹割是指通過使用激素類藥物抑制人的雄性激素釋放,使之失去性慾。」


近年來韓國偷窺現象不斷增加,涉及隱形相機的性犯罪數量從2011年的1523例增至去年的5185例,占所有性犯罪的20%。其實 早在2011年韓國就開始實施對兒童性犯罪者進行化學閹割的法律,也是亞洲第一個引入化學閹割的國家 。

2012年,多次對兒童實施性暴力的罪犯朴某成為韓國實施《性暴力犯罪者的性衝動藥物治療相關法律》以來的首例「化學閹割」物件。 據悉樸某自1984年至2002年間先後對4名未滿13歲的女孩實行性暴力或性侵犯,並且在出獄後每2-3個月就再次對兒童性罪犯,已經服刑近20年。
韓國現行法律規定,目前化學閹割在韓國只適用於性侵16歲以下未成年人的罪犯。若此次新法案通過,犯強X或強X未遂以及偷窺罪的罪犯都可能接受「化學閹割」的懲罰,只要犯人有再作案的可能性。
對於性犯罪,韓國向來零容忍!之前韓國規定:「凡是有兩次以上性暴力犯罪史或對未成年人實施性侵犯的刑滿釋放人員,都要強制佩戴「電子腳鐐」,警方24小時定位追蹤。


當佩戴者進入禁入區域,例如幼稚園附近,電子腳環就會強烈震動,監控中心螢幕會彈出提示,觀察員會通過專用手機通知當事人。如果受監督者對電子腳環進行破壞,未攜帶專用手機,不接聽專用手」機,都會接到警報。

去年韓國某電視台,採訪了這群「戴腳鐐者」,他們抱怨有腳鐐很丟臉,不敢出門,甚至不敢去醫院。「我又不是畜生,不如死了算了。」「我想自殺。」……




而性犯罪者的抱怨也引起了韓國線民的公憤:「嫌丟人?有考慮過受害者嗎?我看就應該戴脖子上。」
其實在我們身邊,性侵兒童的案件也一抓一大把,前陣子某微博大V被扒出「戀童癖」還依然嘴硬,這些都是埋藏在未成年身邊的定時炸彈:「他們(犯罪分子)就算受到了法律制裁,出獄之後和常人沒兩樣,可能繼續施暴,可卻在那些受害者的心裡留下了不可磨滅的陰影。」

所以此次韓國「化學閹割」的消息一出,連向來厭煩抄襲的線民居然也跟著「振臂吶喊」:「這次請一定要抄韓國,還有人說應該把『電子腳鐐』也借鑒過來!」

對於這種犯罪販子就該這輩子都打上「強X犯」的烙印,就算出獄後也別想好過,也永遠別想掩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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