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場合發言不一」李顯揚稱李顯龍什麼時候在撒謊?針對李光耀遺囑始末 李顯龍做出了回應提出九大質疑!

ROCKET| 2017-06-16| 檢舉

李顯龍(圖:聯合早報)

(新加坡15日訊)《聯合早報》報道,針對新加坡建國總理李光耀的遺囑,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在給內閣部長級委員會的宣誓聲明中,提出九大質疑:

1. 為什麼林學芬在2015年4月12日宣讀最後遺囑的時候說,她不想參與準備最後遺囑,還說她已經讓吳裕慶律師處理,而實際上在最後遺囑之前發生的一系列事件中,她介入很深入?

2. 林學芬在最後遺囑的準備和簽署過程中,扮演怎樣的角色?

3. 李顯揚和林學芬是否知道前六份遺囑,知道多少?

4. 在簽署最後遺囑之前,是否有人和李光耀先生談過之前的遺囑,談了多少,誰和他談過?

5. 有沒有人和李光耀先生解釋過最後遺囑的內容,如果有,是誰解釋給他的?

6. 關於最後遺囑,是誰交待吳裕慶律師的,給他的指示又是什麼?林學芬說,是吳裕慶準備的最後遺囑,那他有沒有見過李光耀先生,或是和他談過話以了解李光耀的指示,或是是讓他在遺囑上簽名?

7. 李光耀有沒有給出明確指示,要重新把拆除房子的條款放回到最後遺囑里,如果有的話,是和誰說的?

8. 在林學芬、她的律師同事和律師事務所方面,是否存在利益衝突?

9. 在雷安智和江秀慧兩名律師和李光耀在一起的那段短暫時間裡,發生了什麼事?林學芬有沒有告訴他們倆,要確保李光耀在簽遺囑前,獲得獨立的法律建議?

 

 

李顯揚今日在面子書上載文字圖片,指責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在公開和私下場合中的發言不一,並問:「他什麼時候在撒謊?」 

李顯揚反駁李顯龍不曾參與內閣部長級秘密委員會討論的說法,稱李顯龍在委員會面前的「私下」說辭與他在國會等公開場合的講法不一致。 

他說,李顯龍在國會指,拆房並非緊急課題,政府不需要現在做任何決定,但卻成立內閣部長級秘密委員會調查及給予建議,現在官方媒體卻指李顯龍「沒有參與」。

內閣秘書陳基榮前天下午澄清,李顯龍沒有參與內閣有關部長級委員會的討論。陳基榮解釋,委員會要考慮故居的歷史和文化遺產意義以及李光耀生前的想法和遺願,以助未來政府斟酌並做出最後決定。 

堅持父親遺囑有效

李顯揚今天下午4時許,又透過個人面子書網頁,發表談話,並堅稱: 「父親李光耀立下的遺囑是最終的、有效的。我們對李顯龍或他的秘密委員會沒有信心!」 

他指,李顯龍不曾對李光耀最後一份遺囑提出法律挑戰,但卻在給「秘密委員會」的宣誓聲明中說,「沒有證據證明李先生(指李光耀)知道最後一份遺囑加了拆除房子的條文」。 

他說,李顯龍在國會上說過,李光耀至少兩次致函內閣提出拆房的要求,並表示李光耀對於拆房的立場多年來未曾動搖,他希望人們能尊重李光耀和柯玉芝的意願。 

「他(李顯龍)也曾在面子書貼文指,希望政府能夠允許已故李光耀先生拆房的遺願獲得兌現。」

他說,但李顯龍過後卻對內閣委員會說,李先生(李光耀)採取一些步驟,毫無疑問,他接受內閣的決定,並指李光耀會接受保留故居的任何決定。

李顯揚在面子書列舉出李顯龍公開及私下所說的話[公開]

李顯龍在國會指,拆房並非緊急課題,政府不需要現在做任何決定

李光耀的遺囑在2015年10月6日認證,將被視為最終及具法律約束的(李顯龍不曾對遺囑提出法律挑戰)

李顯龍在國會讀出拆遷條款,隨後說:「李先生(李光耀)對於拆除歐思禮路38號房子的立場多年來未曾動搖,並且與其終身價值觀一致。」(2015年4月)

李顯龍在面子書寫道:「我希望政府能夠允許已故李光耀先生拆故居的遺願獲得兌現」 

[私下]

設立秘密委員會進行調查,並針對該房子提出建議。(官方媒體現在卻稱李顯龍「沒有涉及」)

李顯龍向秘密委員會指出:「沒有證據證明李先生(指李光耀)知道最後一份遺囑加了拆除房子的條文」

李顯龍向秘密委員會說:「李先生採取了一些步驟,毫無疑問,他接受內閣的決定。」

 

李顯龍向秘密委員會說:「他(李光耀)會接受保留故居的任何決定」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37/node1536606

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