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朱姓男子,在去年7月,趁一名女子在中壢區某公司停車場旁「獨自遛狗」時,突然用雨衣蓋住她的頭,再強行把女子拉到附近樹叢性侵得逞,而過程中先後有3名路人經過,卻對女子的呼救聲置耳不聞。
37歲朱男以身上有武器恐嚇,「不要亂動、不要尖叫」,因為怕會受到傷害的女子只好乖乖上了朱男的機車「被載到偏僻公園」。
遭到突如其來的對待,全程被雨衣蓋住頭部的女子,雖然有抵抗,且曾想要推開朱姓男子逃跑,期間並朝她最近的路人大喊求救「有人要強暴我、救我」,但先後3名的反應,讓女子心寒,女子表示,第一位路人,「看到後沒搭理反而嚇跑」,第二位路人則是「假裝沒看見,快速離去」。
法院審理時,朱男辯稱「當時燈光昏暗,女子可能認錯人」,否認性侵,對嫌犯樣子永遠忘不了的女子則說「他曾正面對著我,我看得很清楚」,並指出當時她向鄰近公司警衛求助,因為衣衫不整警衛還曾拿衣服給她遮蓋,法官查訪確認有這段過程,認定朱男性侵,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6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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