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美國現在是軍事強國,飛彈一大堆,想往哪扔就往哪扔,這不剛往敘利亞扔戰斧式飛彈。俄羅斯趕緊派戰列艦過去。
但美國是不是一直都很牛呢?
還確實一直都很牛,自從獨立之後,打墨西哥,介入一戰,到二戰建立了自己的霸主地位,很少有輸的。也鮮有人能在美國身上占到便宜。
但有一個國家,可以說曾經是美國剋星,歷史上戰勝過美國,兩次!
誰呢?
就是美國旁邊的加拿大。
現在美國跟加拿大的關係可以說相當好啦,因為都是白人,政見也基本相同,生活方式也差不多。所以兩國關係特別好。兩國八千公里的邊境線,沒有一兵一卒把守。大家都省心了。
但歷史上,大家還是怒懟過的。打過兩次,而且加拿大都取勝了。
第一次是1774年,那時美國還沒正式獨立,還在鬧呢,這個時候就開始對加拿大動手了。
當時加拿大是英國殖民地,英國搞了一個《魁北克法案 》,意在安撫其中的法裔人。我們知道魁北克地區是加拿大很獨特的存在,加拿大的憲法,魁北克地區還沒有簽過字,是最有獨立情結的。為什麼呢?因為這裡是法國人聚居區,跟其它地方不一樣。
這個法案本來是討法國人開心的,但正在形成的美國人不幹了,因為法案牽扯到了現在美國的一些地區。於是,北美十三洲自己還沒正式組團呢,就準備拿下魁北克,來個北美十四州。
這個仗一打,本以為很輕鬆,但沒想到一到冬天,加拿大人雄起,把北美十三州的指揮官打得一死一傷。理察·蒙哥馬利戰死。
這樣一來,美國只好選擇退出。
可見,美國沒占到便宜,但第二次就要吃大虧了。
第二次是在1812年,這一次戰爭又是美國人挑起來的,美國在成立之後,經歷了長時間的擴張史,它一開始只有十三州,國旗上只有十三顆星。
現在密密麻麻的,有密麻恐懼症的美國人都不敢掛國旗了。
法國、英國等等國家在北美的地盤基本都被搶了,受傷最嚴重的是墨西哥這個苦哈哈,美國現在最富的兩個州加州跟德州就是搶自墨西哥的。
但美國人一開始的目光盯的不是南方,而北方,他想著吞併全北美。美國總統亞當斯就放過一句話:美國命里註定將擴張到北半球的整個西部。
於是,美國就開始對加拿大動手了。
加拿大到現在還是地廣人稀,就更不用說當年了。所以,美國是有人口以及軍隊優勢的。
前總統托瑪斯·傑斐遜直接說:必須將加拿大地區兼并,包括魁北克!
但沒想到,美國的進攻卻屢受打擊,主要加拿大也不是一個人在戰爭,後面有英國人撐腰啊。加拿大方有一半是英國人,一半是加拿大的民兵。兩者對入侵美軍是極為痛恨。
而美軍這一邊,士氣卻不足,因為美國民兵很多不願意參戰。大家打仗要有一個說法,為了獨立為了自由,那民兵願意干。要離開家鄉去占別人的地盤。美國民兵的參戰意願就不足。這樣一來,美國雖然占領了加拿大首府約克,但最後還是退出了,什麼也沒撈到。
而英加聯軍趁機反攻, 四千加軍坐著船直接登陸美國東海岸,搗了美軍的老巢華盛頓。美軍現在好牛,但當年真的是渣渣,七千人的部隊被英加三百人一個衝鋒就打散了。當時美國總統麥迪遜跟慈禧奔西安,玄宗奔蜀中一樣,跑到了維吉尼亞山區。
這一下,華盛頓就是英國人的啦,他們也不客氣,當年美軍燒了他們的國會大廈,他們以牙還牙,把美國的白宮燒了。
以前的白宮不是白的,是棕紅的,也有可能是粉紅的,歐巴馬笑說特朗普入主白宮,可能會重裝修成粉紅宮殿是有源頭的。
為了遮蓋被燒的痕跡,就全部刷成了白色。
這一戰一打, 對加拿大意義重大。
加拿大的英裔、法裔、黑人還有印第安人,他們被侵略之後,團結到了一塊,從而形成了加拿大人這個新民族。同仇敵愾嘛,共同的利益未必能把一群人團結到一起,但共同的敵人絕對可以。所以,這一戰之後,加拿大聯邦應運而生,現在這一場戰爭成為加拿大最重要慶典。
對墨西哥也意義重大。因為北擴不成功之後,美國就開始盯上墨西哥這個富而不強的闊佬了。
這就是美加歷史啦,所以,加拿大才是真牛,兩次修理美國。
現在當然美國實力最強。但如果說加拿大是美國小弟,加拿大人還不幹呢,因為他們比美國人有錢,
資源多,人口少,福利多,治安就更好啦。所以他們並不認為自己是美國小弟,而是真正的加拿大人。
現在加拿大的軍事、經濟實力都很強,但因為比較低調,大家都容易忽視,可以說是地球第一隱性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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