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菲律賓《商報》1月17日報道,12名在菲律賓被上訴法院宣布無罪釋放的中國漁民,將於本周五(20日)被遣返回中國。
觀察者網此前報道,這些中國漁民較早因姓名不符而被推遲遣返。
該12名漁民的律師李霦生表示,姓名不符問題已經獲解決。
2013年4月被菲律賓拘捕的12名中國漁民
這12名中國漁民於2013年4月在從印度尼西亞返回中國的途中遇到惡劣天氣,被迫在杜描沓哈礁上避難,因而被菲律賓當局拘捕,並被控在杜描沓哈礁非法捕魚。
2014年8月5日,巴拉望公主港法院判決這12名中國漁民「非法捕魚」罪名成立,他們被判處6年至12年不等的監禁。12年是菲律賓對「非法捕魚」者判處的最長年限的監禁。此外,他們每人還被處以10萬美元的罰款,船隻也被沒收。
上訴法院2016年12月1日裁決釋放這12名中國漁民。
釋放令顯示,因為檢方未能證明這12名中國漁民的罪名「無可置疑」,上訴法院推翻了公主港法院於2014年8月5日作出的判決,這12名漁民全部被宣布無罪。上訴法院還下令立刻釋放他們並歸還被沒收的物品。
但由於姓名出了問題,這12名中國漁民的遣返令當時無法立刻生效。
2013年4月被捕,中國外交部當時要求妥善處理
菲律賓海岸警衛隊2013年4月9日稱,一艘中國漁船8日晚在菲律賓西南部的圖巴塔哈群礁地區擱淺,12名中國船員因涉嫌「侵漁」被逮捕,漁船被沒收,菲海岸警衛隊和巡查員通過潛水作業調查了群礁受損傷的範圍。
當時,中國外交部就菲律賓起訴在菲西南部海域擱淺漁船上的12名中國漁民的事件表示,希望菲律賓方面公正妥善處理,並採取切實有效措施,確保中方漁民的安全與合法權益。
圖巴塔哈群礁因豐富的物種多樣性於1993年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總面積968平方公里,菲方將該地設為禁航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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