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渣父母,連畜生都不如!】小孩被父母虐打至重傷見血,這還有人性的嗎!?網友:「腦殘父母,看見孩子的傷心都疼!」
近日,一名網友在自己的臉書上分享越南兒童被其父母虐打至屁股兩邊都破皮血流,傷勢相當嚴重!這些照片看得其他網友們都直呼:「好可憐!小孩再怎麼錯也不該被重打成這摸樣把」!
近日,一名網友在自己的臉書上分享越南兒童被其父母虐打至屁股兩邊都破皮血流,傷勢相當嚴重!這些照片看得其他網友們都直呼:「好可憐!小孩再怎麼錯也不該被重打成這摸樣把」!
據這名叫Marco Foo的網友指出,他本身也也是從其他來源看見此新聞,因替該孩兒感到相當不忍因而轉載此貼,由於父母的樣貌都已被打格子,唯有隻分享孩子被暴打的照片。而在他分享照片的留言里,眾多網友也表示該名孩子的父母已被捕,目前仍在接受調查,而案件將會以虐童法令來將他們制裁。
該帖子是於今日下午3點多發布,目前已獲得超過5800次分享和320個留言。網友紛紛表示:「覺得孩子無論做錯什麼事都不應被打成這樣!這種父母根本不是人!」
不同國家對兒童虐待的界定有所區別,如英國1989年兒童法案規定:凡是影響兒童生理、 智力的、情緒的,社會的或行為的發展的行為都是兒童虐待行為,但韓國和越南就不認為體罰導致的青紫是兒童虐待的證據,70 %的韓國人和50 %的越南人贊成用教鞭擊打兒童手部來懲罰在學校作弊的孩子。
美國聯邦法律和各州法律均對「虐待兒童」有著非常具體的定義和闡釋。聯邦法律給「虐待兒童」的定義是:「任何行為或父母以及照管人非能行為導致兒童的死亡、兒童身體和感情的受傷、兒童受到性虐待或盤剝;任何行為或非能行為導致對兒童造成嚴重傷害的立即可能。」
具體地說,虐待兒童包括打孩子造成孩子傷亡;對兒童進行性虐待;讓孩子過度工作盤剝兒童;父母或照看孩子的人打孩子是虐待,因 為打孩子造成兒童的身體和感情傷害;甚至威脅要打孩子的,也是虐待,因為威脅傷害孩子的感情,造成孩子內心的不安,焦慮和恐懼。這樣就使得語言相當抽象的法律條文容易被基礎進而並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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